碧江:旁听庭审成警示教育新常态

时间:2017-09-08 17:58:47 点击:

“我无话可说、我认罪、我不上诉……”

8月31日,碧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碧江区瓦屋乡社会事务办原负责人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农村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费一案,听了审判长的宣判,刘某某呜咽着说。

旁听席上,来自碧江区瓦屋乡、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30余名干部神情凝重,认真聆听着公正与忏悔交织而成的每一个音符,真切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

这只是碧江区利用旁听庭审开展警示教育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碧江区纪委充分发挥庭审的警示作用,与法院紧密协调配合,适时组织干部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形成了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格局。

2015年12月,碧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碧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谌某某一案,区纪委组织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3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

2016年4月,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印江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碧江区原川硐镇党委原书记张某、镇长金某涉嫌贪污案,区纪委组织相关负责人近10名干部前往旁听。

今年8月,碧江区人民法院先后公开对“碧江区中南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整治工程项目”5起贪污、受贿案,碧江区瓦屋乡社会事务办原负责人刘某某侵吞农村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费案进行宣判,区纪委先后组织80余人参加旁听。

只要有碧江区党员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开庭,其他地方党员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在碧江区法院开庭,碧江区纪委都会根据庭审案件被告人的工作、职级、案发领域、案件性质等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人员到庭旁听,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近三年来,共开展庭审旁听15件次,600余名干部受到警示教育。

“非常震撼,内心深处的警示,感触很深,也很受教育,这种现场直观感受,教育更加深刻,效果更加明显,我希望多展开类似的警示教育活动,多组织一些干部参与……”碧江区一名参加过两次旁听的党员干部说。(碧江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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