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两字工作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时间:2017-09-21 17:37:08 点击:

碧江区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检验巡察成效的重要标准,把解决问题作为落实政治巡察的根本目的,在整改环节探索建立了“两字工作法”,有效推动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压实“两个”责任。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抓手。在整改过程中,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负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负全程监督责任。建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制度,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列入被巡察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动整改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确保整改扎实有效。

抓住“两个”关键。始终抓住问题导向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环节,既把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又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意见,要求被巡察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单位实际召开专题会逐条进行研究、逐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坚决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以整改为契机,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找准病根,深入查缺补漏,开展专项整治,抓好建章立制,做到举一反三,真正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

建好“两个”台账。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和问题线索移交办理两个台账,强化日常督促,采取电话督查、专项检查、巡察“回头看”等方式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移交问题线索办理到位。对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坚决不予销号、不收兵,坚决杜绝出现呆账、长期挂账等行为发生。对整改不重视、敷衍塞责、阳奉阴违的严肃追究“两个责任”、一律通报曝光。

截至目前,碧江区已开展四轮巡察,完成10个区直单位、5个乡(镇、街道)、15个村(社区)及2家区属国有企业的巡察任务,整改反馈问题76条、立案8件、党政纪处分1人。(碧江区委巡察办  杨再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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