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牢记使命 不负重托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8-03-19 17:52:49 点击:

3月18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又迎来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杨晓渡为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这标志着国家、省、市、县各级监察委员会均已成立,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站上了新的起点。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为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这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改革的目标,是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从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到2016年11月党中央决定在北京、山西、浙江三省市先行试点;从党的十九大后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到正在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赋予各级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工作蹄疾步稳、高效推进,取得了重大成果,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国家、省、市、县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全部成立,意味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基本结束,但这只是万里长征迈出的第一步,改革正逐渐进入深水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履行好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促进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任务是长期的、工作是艰巨的,必须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新形势新任务、新职责新使命,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聚焦主责主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确保职能融合、人员融合、工作融合,把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这“两把尺子”结合、贯通起来,在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行使职权和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上下功夫,持续增强反腐败合力、效力,奋力谱写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新篇章。

  挥锤打铁须身硬,正气凛然无不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忠诚履行职责,坚守党性原则,敢于担当、善于担当,铁面监督、执纪、问责,铁面监督、调查、处置,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要毫不懈怠增强本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纪法皆通,深入调查研究,善于抓好落实,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

  要牢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强化法治观念,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站上新的起点,肩负党和人民重托,承载党心民心期盼,履行新的使命任务,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忠诚履职、务实创新,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不停步、再出发!(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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