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自治县围绕“定责细、明责清、履责正、考核刚、问责严”五个关键环节,健全完善定责、履责、督责、评责、考责、追责的“6+X”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建立“6+X”机制以来,该县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8人,其中,诫勉谈话7人,全县通报批评1人。
强化定责,厘清规定动作。该县注重逐级“明责”,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组织领导、选人用人、纪律作风、源头治理、权力监督、保障执纪、巡视巡察、宣传教育、示范表率九项职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组织落实、严抓班子、严管队伍、廉洁表率四项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好推动落实、教育管理、督查检查、示范表率四项职责。纪委、纪检组落实好组织协调、监督问责、作风监督、纪律审查、民生监督、制度建设和自身建设七项职责,各单位细化责任清单内容,形成“一人一单”的责任清单和“一年一单”的问题清单。同时,责任清单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单位网站、公示栏和《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纪实手册》进行公示,选择部分党政主要负责人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诺责”,接受各方面监督。
强化履责,推进责任见效。该县加强履责工作指导,通过落实“两个责任”年度工作任务计划、工作进展纪实手册、季度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年终考核等,使“两个责任”的落实从“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同时,健全履责报告机制,落实好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党委、党组年初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情况;纪委、纪检组每年向县纪委报告一次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情况,班子其他成员思想、工作、生活上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
强化督责,传导工作压力。该县坚持工作约谈制度,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办法不多、行动不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突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责令其作出说明,及时提醒从思想和行动上切实耕好“责任田”。把约谈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载体,作为“督促、指导、提醒、纠偏”的重要手段,通过层层约谈提醒,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同时,通过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督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强化评责,聚合履职动力。该县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廉洁从政等情况的监督,召开“述责述廉述德”会议,对述责述廉述德对象进行质询、点评、评议,并对述责述廉述德对象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测评,需要述责述廉述德对象整改的问题,下发整改督办专函限期进行整改。要结合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找准履责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明确工作要求和改进意见,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强化考责,评定业绩成效。该县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季度考核,着力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情况,督促整改纠正,确保考核要刚。运用民意测评、问卷调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群众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突出考核导向性,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强化追责,倒逼工作落实。该县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问题,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区分具体情形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方式予以问责。同时,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全县形成“处理一起、教育一片、挽救一批”的高压态势,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沿河县纪委监委 陈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