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三个强化”高标准贯彻落实好“禁酒令”

时间:2018-08-20 10:27:10 点击:

《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实施以来,万山区把公务活动全面禁酒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抓手,通过强化学习教育、程序审批、监督检查,全力推动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的贯彻落实。

强化学习教育,思想认识到位。万山区通过以上率下、逐级宣传学习,使全区党员干部对禁酒令入心入脑、知行合一。区委主要领导在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了《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要求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贯彻落实《规定》精神,及时把《规定》精神传达到每名干部职工;全区各级各部门及时召开了班子会、全体干部会,原原本本学习《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并研究制定单位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杜绝公务接待用酒等违纪行为。截至目前,万山区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共组织学习《规定》120余场次,党员干部知晓率达100%。

强化程序审批,贯彻落实到位。按照《规定》中“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须按一事一购买、一事一审批的原则,由承办单位报分管该单位或该项工作的负责同志审批,同时报同级纪委备案”的要求,万山区紧盯“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的用酒基本前提条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定》精神,对不合规定的用酒情况及时纠正,对违规饮酒问题从严查处,坚决从源头上治理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酒类等问题。

强化督促检查,问责处理到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贯彻执行“禁酒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成立了专项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区各单位贯彻落实“禁酒令”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深入饭店、农家乐、机关食堂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对是否存在工作时间饮酒、工作日午间饮酒、公务接待上酒的问题进行重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从严处理,并严格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禁酒令”实施以来,万山区查处违规饮酒问题2起,党政纪处分2人。(万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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