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屏县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逐级传导责任压力,明晰履责清单,严肃追责问效,确保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地生根。
以上率下带头抓。狠抓“关键少数”,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抓,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今年来,县委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3次,约谈县管干部21人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县委主要领导上警示教育党课1次;全县77家单位开展了“两个责任”分级约谈,约谈干部1097人(次);组织开展网络直播“百姓问廉”活动,3名县直部门“一把手”参加活动,并现场接受问“廉”,进一步强化了履行主体责任意识。
明晰清单具体抓。将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行分项细化,明确内容清单,并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拟定各级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清单,通过制定“一人一单”,让党员领导干部明责知责履责,有效避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混淆。同时,出台责任清单记实台账管理制度,要求各级各部门在《记实手册》上分别填写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情况,提供履行职责的印证材料,县纪委监委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确保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目标、有抓手、有依据。
追责问效严肃抓。加大问责和处理力度,对以“击鼓传花”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导致本单位发生严重违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截至目前,2名单位负责人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玉屏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