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万山区纪委监委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严格执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做到送达、执行、回访三落实,充分发挥纪律处分的综合效果,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
送达落实。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30个工作日内将处分决定送达被处分人,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使被处分人明白自己所受处分的档次、时限,听取被处分人的意见建议,并严格履行《送达回证》签字手续。同时,向被处分人所在党组织宣布处分决定,对被处分人的违纪行为进行剖析,对相关规定进行解读,深挖问题根源,教育警示其他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今年1至6月,万山区纪委监委宣布送达9件12人,召开违纪违法党员所在党支部会议、干部职工大会12次。
执行落实。处分决定送达后,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支部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程序严格执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填写《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对涉及职务、工资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报组织、人社部门办理工资调整审批手续;对于开除公职的,及时与区财政、编办对接办理下编、停发工资手续;涉及影响工资晋升的由区人社局按规定审核。万山区纪委监委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情况进行检查督查,重点对处分决定是否送达到位、处分决定是否装入本人档案、受撤职以上处分的干部职务是否按规定变动、有无在处分决定影响期内提拔的问题、应该降级工资的是否按规定降到位等问题,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责令整改并追究经办人员和分管领导的责任。今年上半年,万山区纪委监委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22人次,督促整改问题1人次。
回访落实。案件审理部门认真研究案情,有针对性的制定回访方案,根据“谁处分谁回访”的原则,以上门回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了解其思想状况、现实表现、家庭情况等,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端正态度,放下包袱,积极工作,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今年上半年,万山区纪委监委共开展回访教育13人次,切实维护了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做好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后半篇文章。(万山区纪委监委 陈红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