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8-03-27 10:20:18 点击:

为继续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 万山区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评审中心主任罗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5年,罗华在参加区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验收过程中,收取区水务局违规发放的现金500元和施工单位现金400元;2012年至2013年,罗华收受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业务员卢XX所送价值2万元的财物。2017年12月25日,万山区纪委给予罗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万山区黄道乡龙江村支部副书记彭桂仙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2年5月17日,时任龙江村支部书记刘X毫(2015年去世)安排时任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彭桂仙伪造龙江村种植培训务工补助发放清册套取培训费5000元。2013年7月,刘X毫、彭桂仙、时任支部副书记刘X鹏、时任支委委员刘X江四人用虚套的5000元去省文物局跑项目,并前往黄果树景区旅游,跑项目花费2300元,到黄果树旅游花费2700元。2017年12月13日,彭桂仙被黄道乡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余人员另案处理),违规套取的培训费予以收缴。

3. 万山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陈通德用单位油卡给私车加油的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间,万山区教育局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陈通德利用职务便利,使用单位油卡给同事加油用于办理公务,违反了公务用车和油卡管理相关规定,2018年2月5日区纪委对陈通德进行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强调,全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守住纪律底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注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操办酒席等违纪行为。要加大追责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对党的十九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从严处理、通报曝光,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驰而不息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万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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