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时间:2018-06-04 14:37:21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思南县纪委对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思南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昌文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思南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昌文,2017年年初,在家中收受工程老板唐×以拜年为名所送价值1200元的茅台酒一瓶和价值800元的大重九香烟一条,合计折价2000元。同时,赵昌文同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7年10月,思南县纪委给予赵昌文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所涉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思南县青杠坡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王朝翠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思南县青杠坡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王朝翠,在分管计划生育工作期间,于2015年春节,与计生办时任负责人方ⅹⅹ(已移交石阡县纪委处理)协商,以计划生育绩效考核名义违规发放2014年计划生育绩效考核奖励,共计发放26人30700元,其中王朝翠本人领得2000元。2017年11月,思南县纪委给予王朝翠党内警告处分,对青杠坡镇计生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30700元予以收缴。

3、思南县兴隆乡陈家坪小学教师杨志华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杨志华在孙家坝小学任教期间,2017年春季学期,孙家坝小学大多数学生到杨志华父亲杨××开办的“学苑书屋”购买教辅资料,为照顾其父亲以后的生意更好做,杨志华利用在孙家坝小学任教的工作之便,帮助其父亲杨××给予孙家坝小学杨×娅等13名教师好处费共计5620元人民币。2017年10月,思南县纪委给予杨志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所涉违纪资金5620元予以收缴。

4、思南县塘头镇坪坝村支部书记田志刚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田志刚作为塘头镇坪坝村支部书记兼“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理财小组组长,在明知该村李××及本人的养殖场硬化不属于“一事一议”项目施工范围的情况下,仍然同意用“一事一议”项目材料硬化李××的养殖场约380平方米,田志刚本人养殖场220平方米,在此工程中,田志刚收受李××所送价值450元的福贵烟一条。2017年11月塘头镇党委给予田志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收受的福贵烟一条折价人民币450元予以收缴。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深刻领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实质,发扬钉钉子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党风政风全面好转。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持续发力加压,把纠正“四风”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思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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