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8-08-06 16:15:01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正风肃纪,严防“四风”反弹,近期,石阡县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石固乡泥塘村党支部书记马朝阳、村委会主任黄秀煜、副主任冯泽高违规送礼问题。2014年底,经马朝阳、黄秀煜、冯泽高等人商议,用村委会办公经费购买了5只野山羊及茶叶、香烟用于送礼。2018年5月,马朝阳、黄秀煜、冯泽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本庄镇雷洞村党支部书记胡熙违规收礼的问题。2017年11月10日,胡熙在对该村一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中华蜂养殖项目进行实地验收过程中,收受该合作社负责人所送蜂蜜6瓶(12斤)及野生鲢鱼1条(10斤)。2018年6月,胡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折价收缴,上缴国库。

通报要求,上述2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坏了社会风气,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时刻自省。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带头履职尽责担当,带头遵规守纪守法,使党的优良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密切关注“四风”新表现新动向,要把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把压力持续传导至基层党组织,要盯住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住“关键少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对不收敛不收手,“四风”突出的地方和单位,既要追究直接责任,更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石阡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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