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吃拿卡要”典型案例

时间:2018-11-02 13:05:50 点击:

近日,思南县将查处的3起“吃拿卡要”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思南县财政局工作员唐仕洪“吃拿卡要”案。2013年1月至2017年1月,唐仕洪在任思南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期间,分三次收受下属和服务对象所送现金2000元人民币(以下同币种)、装有现金的500元红包一个、价值2800元的野山羊一只和价值1000元的大重九香烟一条,共计6300元。2018年7月,唐仕洪受到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思南县三道水乡河心村会计刘长江“吃拿卡要”案。2017年10月,三道水乡启动2018年度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收缴工作,三道水乡河心村实行干部分片收缴负责制。河心村村委委员、会计刘长江收缴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22300元,其中17000元上缴三道水乡财政,剩余5300元被刘长江长期占用。2018年8月,刘长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上缴至三道水乡新农保专户。

3.思南县宽坪乡保卫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田维亮“吃拿卡要”案。2015年4月,张家寨镇供电所在宽坪乡保卫村田坝组、苏家寨组实施农村电网改造项目。经保卫村田坝组、苏家寨组群众商议,决定由时任村主任田维亮负责项目实施及电工吃住事宜。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搬运电线杆、变压器和打电线杆孔产生费用8000元,电工生活补助费1515元,共计9515元。田维亮在收到张家寨供电所支付的项目款9515元后,扣除三位电工中餐及晚餐费用1015元,支付三位电工早餐费用500元(因田维亮没有负责早餐),剩余8000元应支付给务工群众,但田维亮在支付群众务工费用时又重复扣除三位电工生活费1015元。2018年5月,田维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清退。

通报强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一定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做到秉公用权、依规用权、廉洁用权。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履行监管职责,既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又要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化扶贫领域整治“蝇贪”三年行动,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严查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城乡医疗救助、危房改造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查在执纪执法、监督管理、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及收受红包等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思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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