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的说明
时间:2018-04-04 17:44:53 点击: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鉴于监察体制改革尚未完成,市纪委监委“三定”规定未出台,待“三定”规定出台后主要职责再行明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铜仁市纪委(铜仁市监委)(行政单位)内设13个机构,下设铜仁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管理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铜仁市纪委(铜仁市监委)总编制54人,含行政编制45人,工勤编制9人。实有人员41人,含行政编制人员33人,工勤编制人员8人。机关离退休人员15人。

中共铜仁市纪委(铜仁市监委)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管理处总编制27人,均为事业编制。实有人员26人,均为事业编制人员。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1574.68万元,比上年增加224.38万元,变动原因是:综合定额预算标准调整变化。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74.68万元,比上年增加224.38万元,变动原因是:综合定额预算标准调整变化。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3.41万元,占预算支出57.3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43万元,占预算支出2.57%,商品和服务支出329.84万元,占预算支出20.95%,资本性支出1万元,占预算支出0.06%,非税安排的支出300万元,占预算支出19.05%。

三、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运行经费预算为1574.68万元,比上年增加224.38万元,比上年增加16.62%,变动原因是:1、综合定额预算标准调整变化;2、以人数量化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因人数增(减)人变化。部门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基金支出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为54万元,其中:货物采购0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54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1143.51万元,包括流动资产94.81万元、固定资产1048.70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42万元,比上年增加17.91万元,比上年上升42.64%,增加原因:主要是因增人增资以及增加公用经费后造成。

三公经费明细如下:

 1、出国(出境)费用0万元,由财政统筹安排,年初未下达到部门。

2、车辆购置费0万元,由财政统筹安排,年初未下达到部门。车辆运行维护费32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2.09万元,比上年下降17.28 %,减少原因主要是:按照厉行节约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八、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指反映查处大要(专)案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2018年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表


                  
                                                             中国共产党铜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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