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对“一案一整改”工作开展专项调研督导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8-10-12 08:46:14 点击:

“有的单位认为开展警示教育只是纪委宣传教育部门的事情;有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只是局限于劝诫党员干部自身廉洁自律,忽略了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强调,忽略了管党治党责任的唤醒和传导,忽略了对权力运行存在问题的揭露和批判……”

近日,省纪委监委组成调研督导组,深入9个市(州)及贵安新区,通过深入单位走访、查阅相关资料、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各市(州)“一案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总结经验成效,查找存在问题。

“推进‘一案一整改’,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的重要举措。”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通过开展调研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一案一整改”工作开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形成全省上下互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今年以来,贵州省启动“一案一整改”工作,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注重深化标本兼治。对被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通过召开支部会或干部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在一定范围发放违纪违法人员个人忏悔书和公开处分决定书,在党内、单位内公开有关案情和向社会公开以案促改情况”的“三会两书两公开”模式,剖析典型案例,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推动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党员干部敲警钟、明底线,组织编写国企、教育系统典型案例,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40000余人次赴各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选取1600个典型案例开展“一案一整改”,共建立健全制度规定2000余个。

“一案一整改”工作推进不平衡,个别市(州)工作开展相对滞后;部分党委(党组)“一案一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地方和单位开展警示教育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效果、重眼前轻长远,未有效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调研督导中,各市(州)“一案一整改”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问题被一一指出。

针对发现问题,调研督导组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深刻领会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一案一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增强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强化理论武装,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性锤炼,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要增强警示教育的严肃性,杜绝“看戏”“猎奇”的心态参加警示教育,强化警示教育的严肃性、及时性和常态性,使警示教育由“自选动作”变成“规定动作”,由随意开展变成规范开展。要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树立“靶向治疗”思维,突出分类施教,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抓实以案促教,用“少数”、“极少数”教育警戒“关键少数”;抓实以案促责,用惨痛的教训唤醒责任、压实责任;抓实以案促建,回到“案发现场”找原因、补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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