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红民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上强调: 不断创新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 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时间:2018-12-22 16:47:54 点击:

12月21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夏红民主持召开省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第十九次主任办公会,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关于深化中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送审稿)》《贵州省省管大一型国有企业和省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监察机构设置方案》《关于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的指导意见(送审稿)》等7个方案或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中央政治局就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举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体现了党中央对深化监察体制改革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旗帜鲜明、站位高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全省实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级纪委监委依法行使监察职权,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固化改革成果,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制度优势不断彰显,治理效能日益凸显,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把准政治方向,持续推进改革、深化改革,最大限度发挥新体制的治理效能。要聚焦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反腐败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与时俱进创新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省管大一型国有企业和省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监察机构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要加强自我约束,规范和正确行使纪检监察权,增强法治思维、强化程序意识,提高运用法律开展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严格履行审核把关程序,确保纪检监察权行使全程留痕、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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