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四强化”贯彻落实《监察法》运用

时间:2018-05-29 08:54:01 点击: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江口县迅速行动,采取“四强化”,把如何学习好、落实好、执行好监察法作为纪委监委深挖细究的重要课题,更好地指导了工作实践,为贯彻落实好《监察法》运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法治思维,集聚治理合力。结合开展“七五”普法,在梵净山公园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宣传贯彻监察法活动。结合县委对脱贫攻坚任务安排部署,纪检监察干部在下村开展扶贫工作中,把《监察法》作为宣传教育的一项内容,提升群众对《监察法》的知晓率,让老百姓自觉融入到社会监督中,不仅对国家反腐增添了一份信心,还提升了对精准扶贫工作满意度,为推进治理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协同作战,提高反腐效率。该县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把讲政治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建立监察办案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模式,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提高反腐败效率,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建立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对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相互协调、互相制约的协作配合机制,抓好公务流程监控和行政执法监督,完善监察信息反馈制度,构建全新的监察体系;制定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遵守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认真执行向上级请示汇报制度,防止擅自扩大范围和滥用调查权,提升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强化问题导向,发挥职责定位。发挥国家监察职能作用,突出监察办案第一要务,依法使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以突破案件来实践监察法;立足教育挽救干部,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活动,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最大限度遏增减存;强化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监察,对握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的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做到全方位监察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瞄准农村基层反腐败存在的短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治理,深挖细查危房改造、涉林、涉农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做到监察全覆盖,无盲区,以反腐败的成效取信于民。

强化自身建设,锻造监察铁军。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整合监察力量,优化配置人员、科学定岗定责,开展监察岗位培训和业务练兵活动,全面提升政治素质和监察能力,主动适应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新要求,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和以法治思维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坚持刀刃向内,突出对纪检监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严肃整治以案谋私、打探案情、跑风漏气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要求。(江口县纪委 向前 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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