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建好巡察“五本账” 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时间:2018-10-16 14:40:24 点击:

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提升巡察实效,强化巡察震慑效果。万山区探索建立巡察问题报账、交账、转账、查账、销账“五账工作法”,扎实推进巡察问题反馈与整改,有效避免了巡察成果出现挂账、呆账等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

撰写巡察报告,如实报账。各巡察组按照“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发现了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的巡察工作理念,根据进驻巡察情况及时梳理汇总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并撰写巡察报告,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巡察办备案。同时,提请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委“五人小组”会议,及时听取巡察组“报账”,研究巡察成果运用。目前,共起草被巡察单位巡察报告45份,综合巡察报告2份。

反馈巡察意见,及时交账。各巡察组在收到区委批准巡察报告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起草反馈意见,包括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反馈意见和对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反馈意见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巡察办备案后,及时召开被巡察单位巡察意见反馈会,将巡察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目前,巡察发现共性问题692个,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文稿45份。

移交问题线索,谨慎转账。各巡察组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归类整理。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对涉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区委组织部;对涉及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方面的问题,移交有关职能部门。目前,共发现问题线索86条,其中移交纪委监委77条,移交区委组织部9条。

强化整改督办,适时查账。协调区纪委监委抽调专人配合区委巡察组组成临时督查组,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进度追踪,并将督查结果报区委巡察办。巡察办根据督查结果,函至被巡察单位,督促其严格按照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的严肃追责。目前,督查组已深入被巡察单位开展督查60余次。

问题限期办结,核对销账。建立巡察发现问题台账和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台账,要求被巡察单位在反馈意见结束2个月内,报送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要求有关单位在问题线索移交后3个月内,报送办理结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前三轮反馈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均已办结,第四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正在整改和办理当中。(万山区纪委监委  邰再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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