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哥们儿义气蒙蔽了双眼”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9-06-04 11:17:34 点击:

石阡县纪委监委组织县公安局干部职工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马超在办案过程中,被同学情谊‘绑架’,没有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理,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最终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并调离公安系统。”在铜仁市石阡县公安局“一案一整改”专题警示教育会上,民警们心情格外沉重。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拉开序幕。铜仁市公安局组建“2·26”专案组,在对石阡县周某涉黑涉恶团伙案件进行侦办过程中,发现石阡县公安局汤山派出所原副所长马超在办理周某某、毛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件中涉嫌徇私枉法,遂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为什么应当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未被依法追究?”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带着疑问深入开展调查核实,让隐藏在“2·26”周某涉黑涉恶团伙案件背后的“保护伞”露出了马脚。

2017年8月4日,马超在办理贵州及时雨投资有限公司收账员周某某、毛某等人因收取高利贷致伤张某某一案期间,接受贵州及时雨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某的吃请和娱乐消费。事后,马超按周某的请求,授意双方当事人“私了”,且未依法对该案进行调查取证。

8月14日晚,马超与2名辅警在汤山派出所召集周某某与张某某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马超利用张某某处于缓刑期间害怕再“犯事”会被收监的心理,促使张某某同意与周某某达成治安调解协议,导致本应被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未被依法追究。

“我在办案过程中接受同学的非正常宴请,被哥们儿义气蒙蔽了双眼,办人情案,犯下了无可挽回的错误......”原来,马超与贵州及时雨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某是同学关系。周某打着叙旧的幌子,在推杯换盏间拉拢腐蚀马超。待马超看清所谓的“哥们义气”后,为时已晚,后悔也无济于事。

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一些党员干部腐化堕落,往往是从交友不慎开始。最初热衷于和“老板”“大腕”称兄道弟,经常混在一起吃喝玩乐,以致坠入人情陷阱、金钱陷阱难以自拔,最终成为权力寻租的牺牲品。

马超案发生后,县纪委监委向县公安局下发“一案一整改”通知书,召开“一案一整改”专题警示教育会,组织县公安局干部职工到“石阡县微腐败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同时,县公安局深入剖析发案原因,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查找出的制度不完善、管理监督缺位等问题,建立健全《派出所纪律作风规定》《派出所案件审核把关制度》《派出所辅警人员管理规定》等制度,切实规范用权行为,让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确保“一案一整改”取得实效,让人民警察真正成为正义的化身和人民的“守护神”。(石阡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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