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推荐】“损公肥公”党纪难容

时间:2019-12-16 15:29:23 点击:

思南县纪委监委调查组走访群众核实问题线索.jpg

图为思南县纪委监委调查组走访群众核实问题线索。

“平时不认真学习党纪法规,认为公家的钱办的是公事,反正没有塞到自己腰包里就行了。”思南县亭子坝镇原林业环保站站长雷泽军在检讨书中恍然醒悟。

雷泽军在项目工程中玩的那些猫腻,在2014年实施退耕还林项目中暴露了……

2014年,亭子坝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项目,雷泽军作为林业环保站站长,自己组织工人实施,项目实施完毕后,为能顺利报账,雷泽军与护林员苏某喜商议,以苏某喜名义和亭子坝镇政府签订虚假合同,虚报套取项目款105000元,在雷泽军安排下,除支付苗木费、工人劳务费、发票税费91326.29元和林业站购买打印机款1680元外,剩余11993.71元一直存放在苏某喜处。

但雷泽军并不满足于此,2016年实施补植补造工程项目时,他又如法炮制,让护林员苏某标与县林业局签订虚假合同,套取项目款68840元,在支付37728.3元项目款后,剩余31111.7元由林业环保站余某保管并支付2016年至2018年办公费用、接待等,余款19724.7元在余某处。

“剩余的资金存在我卡上,林业环保站需要用什么费用就随时从我卡上支取。”护林员苏某标向调查组人员介绍项目余款是怎么使用的。

雷泽军法纪意识淡薄,自认为他干的这些勾当没有损公肥私,自己又没有拿公家一分钱,全部资金都是用在单位公事上,但虚报套取民生资金用作他用也是法纪不容的。

“我考虑到单位没有什么经费,既然局里没发现测量标准与实施面积有悬殊,就借此机会给单位留存点经费,将结余项目款用作办公经费。”在与调查组的谈话中,雷泽军交待自己虚报项目款的事情。

经查实,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雷泽军利用职务之便,在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和补植补造工程项目中,共虚报补助资金31718.41元作为办公经费。

党纪国法像一面镜子,任何人违纪违法都会原形毕露。2019年11月18日,雷泽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涉违纪资金予以收缴。(思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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