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三建三强”精准用好监督的“探头”

时间:2019-01-25 12:56:34 点击:

2018年以来,石阡县创新举措,职责向监督聚焦、力量向监督聚拢、工作向监督发力,统筹综合派驻监督力量,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在问题整改上着力,在精准问效上使劲,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和“前哨”作用。截至目前,各纪检监察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185人,占总处理人数的59.3%;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干部100人,占总处理人数的32.1%。

建平台强交流促解惑。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明确归管理部门办公室主任为纪检监察联络员,负责日常监督联系对接工作。建立工作交流平台,组建纪检监察工作联络群,定期组织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分管领导和纪检监察联络员召开会议,就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交流和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履行主体责任中压力传导不够、责任清单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建制度强督查促履职。建立按月督查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每月对归口管理部门进行明查暗访,定期随机组织联络员对归口管理部门进行交叉检查。通过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查看被检查单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记实管理制度和分级约谈制度落实情况等,着力发现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履职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以行政会代替党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等问题,对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当场予以纠正,对遇到的重大或疑难问题会后及时提交纪检监察组共同商讨提出合理意见并反馈该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督促归口管理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落实。

建台账强整改促落实。建立监督台账,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一把手”进行整改,要求结合反馈的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对标对表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同时,要求被监督单位针对反馈的问题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开展自查,使问题整改真正落到实处,监督作用更加明显。(石阡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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