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沿河县纪委监委探索创新“356”闭环机制,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截至目前,已制定责任清单680份,114个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纪检机构负责人作了述责述廉述德,开展分级约谈14975人次,问责履行“两个责任”不力6人。
三张清单,创新目标管理。创新实行责任清单具体化、问题清单项目化、二级清单个性化,推动照单履责、对单监督。该县各单位制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一人一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等,实施项目化分解,确保责任清单无遗漏、可操作、可执行。重点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工作专项检查、巡视巡察反馈、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自查自纠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发现的问题,列出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及时精准分析把握廉政风险点。各级党组织督促指导下属机构、基层站(股)所制定自身个性化清单,推动照单履责、对单监督。
五项制度,实现过程管控。健全完善全程纪实备查、跟踪动态督查、半年研判评估、报告提醒监督、挂号督办督改5项制度,实现过程管控,为“两个责任”落细落实提供制度保障。出台《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纪实管理的通知》,各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详细记录责任落实情况,主动接受履责全过程监督。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把责任清单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构充分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将日常监督、动态评估以及县巡察等发现的问题,以报告单形式报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建立完善限期挂号督办督改制度,对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督办函形式督促各级党组织限期整改落实,全程跟踪问效。
六项措施,形成评价机制。先后制定履责汇报双覆盖、双评议、双约谈、双考核,考核结果双运用、严肃问责双追究6项措施。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听取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做到单位全覆盖;班子成员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专题汇报上一年度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做到班子成员全覆盖。建立完善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述德并接受评议制度,自觉接受评议监督。坚持对全县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全面了解履责情况。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组织年度绩效考评,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评价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监督责任不力等问题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沿河县纪委监委 陈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