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规范办案程序 提升审理质效

时间:2019-04-25 17:36:37 点击:

近年来,碧江区纪委监委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规范办案程序,扎实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强练内功,提升审理能力。采用自学和集体学习结合的方式,原文学习《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知识,确保学懂弄通做实;每周开设一次科室内部业务知识讲堂,深入学习贪污、受贿等涉及职务违法犯罪的知识,并对职务犯罪的种类及定性处理中的难点、疑点,展开互动式讨论,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同时,持续强化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掌握案件移送检察起诉工作标准及要求,确保工作无缝对接。

跟班培训,锻造执纪铁军。分期分批对辖区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期安排2人跟班学习,每期一个月。跟班培训内容涉及政治素质、业务知识、实务操作等知识,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谈话笔录制作等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点,由审理室业务骨干进行“手把手”“面对面”的业务教学,用实例让学员全程审查,体验从线索处置到审理的全过程,以此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端口前移,倒逼质量提升。印发《碧江区纪委监委案件预审员制度(试行)》,文件明确委机关自办案件中需指定一名审查调查人员为预审员,负责案件质量的预审工作;乡(镇、街道)办理的案件,在审查调查工作结束后,由所对应的联系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定一名专人对案件进行预审,并形成预审意见。预审员将按照“二十四字”方针,从程序、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进行预审。审查调查组需对照退回的预审意见进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预审要求后才能移送案件审理室。通过审查调查组内部预审,倒逼审查调查组自我约束、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案件质量和案件审理实效。(碧江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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