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公车整治清理违规资金4.6万元

时间:2019-06-04 11:11:04 点击: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隐形“四风”。今年来,思南县纪委监委开展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等清理。截至目前,清理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和“私车公养”资金4.6万元。

明确整治目标。制定《思南县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和公务用车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清理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和公务用车管理违规问题,特别是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纠治并举,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和公务加油卡管理,做到“四个严禁”(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卡私用”、严禁“公私不分”、严禁“公补私车”),促进公职人员公私分明、放弃侥幸、心存敬畏,建立“规范、高效、节约、透明”新型公务用车管理模式,巩固公务用车改革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明确整治范围。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包括县国有企业、经开区)所有党员和公职人员,2016年1月公车改革后保留公车的党政机关、未进行公车改革的单位以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保留实物保障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用车、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服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调研接待用车等管理和使用情况。

明确整治内容。明确整治公车改革后单位无公车依然留有公务加油卡;公务加油卡由个人保管供私车使用;利用职务之便用本单位(含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公车加油卡为本人私车或他人私车加油;违规将私车维修费、保养费、保险费在本单位(含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公款报销,或者捆绑在公车上报销;违规为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违规为租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含个人)车辆加油;因个人岗位变动公务加油卡未及时收回或遗失;单位用私人名义为公车登记上牌;其他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党政机关保留车辆未安装或损坏标识和车载北斗卫星系统;党政机关车改人员既领取车补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等十二项内容。

明确方法要求。公务加油卡、“私车公养”和公务用车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严肃查处、建章立制四阶段进行。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单位主动纠正违规违纪问题,个人积极主动清退并经纪检监察机关核实认定后,视情节轻重可免予处理或从轻、减轻处理。对工作不力、欺上瞒下、不主动整改纠错,甚至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思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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