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阡县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精简考核指标、简化考核方式、压实主体责任,优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精简考核指标,都是“硬条条”。坚决避免重形式轻内容等情况,精准设置考核指标。通过取消部分“软指标”,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关工作进行精简优化,精简后的考核指标从去年的125项减少到42项,减少66.4%,考核指标都是必须落到实处的“硬条条”。从源头上防止编造“软资料”“假资料”应付检查考核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简化考核方式,都是“硬杠杠”。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县绩效考核进行统筹安排,不再单独下发考核内容,不再单独开展考核,取消年终“突击”检查资料、开展测评等繁琐的考核程序。重点考核全县各基层党委(党组、党工委)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县委每半年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硬杠杠”,记入考核总分。对工作开展不力、敷衍了事、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全县通报。
压实主体责任,都是“硬款款”。改变以往由县委“一竿子插到底”、所有单位“全覆盖”的惯例,县委只考核各基层党委(党组、党工委)及所辖工作部门。对未设党委(党组、党工委)的县直部门、财务单列二级机构、县级国有企业等单位,明确主管部门党组织参照县级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并将结果报绩效办备案,县委不再大包大揽、统一考核。同时要求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既管业务更管党建,对所辖单位开展考核,是主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硬款款”。(石阡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