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时间:2019-02-18 20:59:26 点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江口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线索摸排,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截至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件,查实转立案3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执行力。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任组长,分管扫黑除恶工作的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任副组长,相关纪检监察室、信访室、宣教室、案管室、审理室、党风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监督执纪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第二纪检监察室主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强化线索摸排,确保洞察力。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在乡镇、村、组张贴公告、标语,公布举报方式。发动全县群众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巡察工作重要内容,以线索来源为导向,深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深挖问题线索,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广收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处置问题线索。

强化联动机制,确保战斗力。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同政法机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畅通公检法等相关部门以及机关各室部之间沟通渠道,定期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集中研判、梳理汇总、调整方法、解决疑难。做到综合协调推进,确保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顺畅高效。

强化集中整治,确保震慑力。紧盯党员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放纵、包庇10类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收受贿赂或与黑恶势力勾结、在企业入股分红,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分阶段开展专项整治。对每一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查出的涉黑典型案例集中公开通报曝光,着力形成震慑。(江口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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