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部署涉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印江自治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安排部署,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三力同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聚智聚力,广泛宣传。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报道组,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宣传报道要求,设立举报邮箱、公开举报电话,统一制作标牌标语,在街头巷尾、主次干道张贴,营造舆论氛围。同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向群众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目前,张贴公告3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制作展板1块,横幅2副。
群策群力,摸排线索。组建了14个督查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围绕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情况、“六个围绕”资料收集整理情况、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等,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结合扶贫领域整治“蝇贪”三年行动、“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千名纪检监察干部访千村进万家”等活动,主动深入乡镇、村寨,与群众点对点,面对面地了解,认真摸排线索,并对每个问题线索及时分析研判,做到绝不遗漏任何一个问题线索、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绝不放松任何蛛丝马迹。
齐心协力,打伞破网。以零容忍的态度,强有力的措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先后出台了《印江自治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细则》、《印江自治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责暂行办法》和《印江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试行)》,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一案三查”,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处置不到位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的原则,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严肃追责问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的,严格追究责任,齐心协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印江县纪委监委 杨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