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创新监督机制 补齐监督短板

时间:2019-12-23 09:45:08 点击:

今年以来,石阡县纪委县监委针对扶贫民生领域项目及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管两头,抓中间”监督工作机制,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督链条,进一步督促民生项目主管部门、乡村两级项目实施单位、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负其责、认真履职、压实责任,确保民生领域项目落实到位、资金安全。

管“源头”,督促主管部门履职尽责。出台《石阡县民生领域项目及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民生项目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部门责任。民生领域项目检查和资金运行实行备案制,民生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民生项目检查、考核、签字背书等监管机制,每两个月对本行业、本辖区内民生领域项目及资金的管理、验收、运行、审批、拨付、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并将自查自纠及监督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县级财政部门对全县民生领域项目资金进行统筹监管,对资金拨付、使用、报账等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目前,24个民生项目主管部门备案民生项目204个,开展自查自纠、监督检查48个项目。

管“水尾”,确保资金在乡村两级落地落实。督促在县级主管部门对民生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开公示的基础上,乡镇对分配到的民生项目资金在本辖区内进行公开公示,坚持做到民生领域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乡村两级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坚持做到乡村两级民生领域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民生监督(监管)“五个示范创建”、“六小长”微权力清单创建和“五小”监督机制运行为抓手,对乡村两级民生项目及资金运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民生项目及资金在基层规范运行。优化《石阡县村级民生监督员管理考核办法》,注重乡镇纪委对村级民生监督员“月例会、月调度、月通报、月考核”的监督管理,最大化发挥村级民生监督员前哨作用。目前,村级民生监督员发现问题移交乡镇纪委立案35件。

抓“中间”,凝聚县乡两级监督合力。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认真履行对民生项目及资金的“再监督再检查”职责,通过“抓落实、抓载体、抓专项”促进民生项目主管部门、乡村两级认真履职尽责。民生领域项目及资金自查自纠、检查结果实行终身负责制,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民生项目及资金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开展“再监督再检查”,对在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检查验收中搞形式、走过场的,以“提示+督办+问责”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对扶贫民生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相关单位或人员严肃追责问责;用好“贵州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系统”监督平台、信访举报平台、月度民生监督分析平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民生领域问题优先受理、限时办结、及时回应。目前,民生领域监督系统比对问题转立案48件,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干部包案走访、带案下访发现问题转立案26件;围绕扶贫领域整治蝇贪三年行动,将涉林扶贫民生项目、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折通”和易地扶贫搬迁专项监察、五个专项治理、“访重助”专项行动、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同安排同落实,严查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目前,共发现扶贫民生领域突出问题216个,立案188件189人,党纪政务处分179人,涉案金额482.92万元,清退资金159.66万元,追责问责28人。(石阡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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