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严禁个人消费由单位“埋单”

时间:2019-04-09 16:24:27 点击:

“谢谢你们及时提醒,如果个人在外消费后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这一定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单位声誉,今天下午我们就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及时进行传达学习、提醒打招呼。”市财政局的一名领导如是说。

为了防患于未然,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严禁“个人消费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提醒函,下发到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7个监督联系部门,严明纪律要求,严禁任何形式的个人消费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严禁违规违纪,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负面清单”。

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没有发现监督联系部门的干部职工存在“个人消费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等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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