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监督检查室 “定人、定岗、定责” 推动监督检查提质升级

时间:2019-05-27 16:45:17 点击:

近日,铜仁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按照《贵州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工作方案》和二届市纪委四次全会提出的“讲忠诚·勇担当·显本色”主题教育部署,经深入研究,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狠抓整改落实。针对职责模糊、忙闲不均等问题制定出了《定人、定岗、定责规定》,力求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工作提质升级。

职责全面。该《规定》有总则、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和各岗位职责共三章15条,涵盖了政治理论学习、线索研判处置、文稿起草及审核、巡视巡查工作督促检查、初步核实、案件调查、谈话函询等诸多方面,把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部事项,以定人、定岗、定责的方式进行明确。

任务清晰。根据《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机关“三定”规定内设机构职能职责》,明确了主任(含副主任)岗位、内勤岗位、问题线索处置承办人岗位、监督检查人员岗位、安全监督员岗位等5类人员的岗位职责,把工作具体化、实质化,使之看得见、摸得着,坚决杜绝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的现象,实现抓具体、抓深入、抓落实、抓效率。

目标具体。《规定》无缝衔接《市纪委监委目标考核办法》,人岗相适,细化各工作岗位的具体任务,让人人有事干,人人都能把握工作节奏、清楚工作目标、看见工作差距、看清努力方向,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同时,对标对表,严格工作程序和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杜林 魏三国 刘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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