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报》:透视落马“关键少数”的五种心理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9-01-30 08:43:35 点击:

近年来,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关键少数”持续发力,把对政治生态影响最大的烂树“拔”出来。梳理这批“烂树”的心理轨迹,他们身上有共同特点——

透视落马“关键少数”的五种心理

1月18日,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夏红民在十二届省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不断强化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情况的监督,严防公权力乱用滥用、不用弃用。

“关键少数”,身处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一旦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往往“一查一大片、一挖一大窝”,严重破坏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代价十分惨痛。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控制住腐败问题的上游“污染源”。近年来,贵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抓住“关键少数”作为关键一招,精准有力惩治腐败,把对政治生态影响最大的烂树“拔”出来,同时推动问题整改、健全防范制度,净化一方政治生态。

“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透视这些“关键少数”的违纪违法案例,剖析其违法乱纪心理,旨在告诫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正心修身,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我的地盘我做主”的自恃心理

【典型案例一】

望谟县委原书记余越前认为自己是县委书记,位置很高,想做什么别人无权干涉。一次,在与某公司谈判过程中,余越前提出将该公司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税金5400万元返还该公司,遭到很多县领导和职能部门反对后,余越前直接安排一名副县长代表县政府与该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在得知一些职能部门负责人拒不执行协议后,余越前大发雷霆,竟提出“不换思想就换人”。

作为县委书记,余越前自恃能力强、人脉广、经验丰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把自己混同于私人老板,将望谟县当成自留地,把县委搞成家天下,伙同两个同学,通过违法“操作”政府项目给指定工程老板承接,以工程“返点”的形式获取利益,完全将政治纪律和组织规矩置于脑后,对望谟政治生态造成极其严重的恶劣影响。

【典型案例二】

凤冈县委原书记廖其刚盲目自负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他自以为能力高人一等,自诩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实则是一意孤行、刚愎自用,一切以个人利益为中心。廖其刚任县委书记期间,凤冈县大多数工程项目都是其亲人、情人,以及其特定关系人所包揽。同时,还经常打压排挤不听自己招呼的干部,动辄对干部进行处理或召回。

他不顾县级经济实力,搞“遵命工程”、形象工程,对于程序不完善、又无资金来源的工程项目,则通过行政命令强制启动,盲目上马。一次,他未与班子成员商讨,更没有仔细研究认真规划,在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均不知晓的情况下,直接绕过县政府现场办公,违背规划决定占用规划绿地,修建工程项目,造成大量资金浪费。

【点评】

在近年全省落马的“关键少数”案件中,不乏自恃清高的领导干部,自认为位置高,把自己当成特殊人物,奉行“我的地盘我做主”;认为自己劳苦功高,就算犯一点错误,组织上也不会予以追究;甚至有的人认为离了自己,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业就不会有很好发展,就算有点问题,组织上也会“投鼠忌器”,因为工作需要不进行查办。正是因为有了这些错误想法,才有恃无恐,最终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这些“关键少数”自恃级别高、有靠山,进而为所欲为、不加收敛,忘了初心和使命,忘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职责是组织授予的,岗位是根据工作安排的,再高的位置也不能胡作非为,在岗位上干出了成绩,也首先得益于上级组织的正确决策和有力领导,得益于班子集体的团结奋斗,得益于人民群众的艰苦拼搏,决不能以功臣自居。

“你有我也要有”的攀比心理

【典型案例一】

“这车太低端!”从江县委原书记张广渊一心认为自己职位的升迁、权力的增大,就应该享受权力,过养尊处优的生活。在他刚担任从江县委副书记、县长时,嫌县政府为其配备的公务用车太低端,与其县长身份不匹配,便将工程老板赠送的豪车作为自己的公务用车。

“作为县委书记,吃点、喝点、收点算得了什么?属于正常交往。”张广渊看到身边的同学朋友房子车子都比自己好,心理失衡,开始贪图享乐,好喝高档酒,在其任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逢年过节收受个体商人所送高档酒100余件。为了满足自己骄奢淫逸的生活,张广渊竟利用扶贫项目,在“在鸡脚上刮油”,多次公开表态“县里面重要的是搞项目,而不是搞扶贫!”以扶贫之名大搞与扶贫无关的项目,谁想要项目就必须提“钱”来见。借扶贫资金捞取钱财后,张广渊就与工程老板比阔气、比面子,严重败坏了党员干部形象,打击了从江干部群众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典型案例二】

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高玉林看到一些素质不高的老板腰缠万贯、左拥右抱后,心里总觉得不是滋味。当其走上领导岗位尤其是随着职位不断升迁后,就开始讲排场、比阔气,穿衣必选大牌,坐车必是大排量,出门必住星级宾馆,最后走上了万劫不复之路。

在高玉林看来,权力不行使,过期就“作废”。思想蜕变后,高玉林沉浸在相互攀比的不良社会风气中,追求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利用权钱交易,大肆收受、索取奢侈名表、名贵饰品、名牌按摩椅、高档白酒等,生活极尽奢靡堕落。

【点评】

攀比之心,人皆有之。但对党员干部来说,攀比不该是一味追求社会地位的高、物质财富的多、生活消费的奢。比谁的车子豪华、比谁的住宅高档、比谁的金钱更多,就会比出失落、比出失衡。纵观不少“关键少数”的腐败案件,不难发现,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是因为存在盲目攀比的心理,把自己等同于一般老百姓,受市场经济浪潮下不良思想的影响,看到有的老板一掷千金,心理失衡,认为自己的能力并不比他们差,于是就不择手段地敛财捞钱,追求纸醉金迷的生活。

“想当官就不要想发财”,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警醒和敲打。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思为民服务,却将心思用在贪图享受、追求荣耀上,沉醉于金钱带来的满足感。殊不知,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为民为公的,而不是用来做交易的,更不是用来兑换钱财的。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见贤思齐,多与别人比思想、比奉献、比作风,争先创优,应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任何背离组织和人民期盼的行为,最终都只会走上不归路

“只有你知我知”的侥幸心理

【典型案例一】

“买房卖房,你情我愿。”水城县委原副书记、县长王尔彬起初是既想收钱、又怕收钱,最终在侥幸心理和利益驱使下,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商铺,高于市场价售出。低价购买商铺时,王尔彬明知房地产老板给予的“优惠”是看中自己手中的权力,仍心存侥幸地捡便宜。高价销售商铺时,王尔彬心知肚明买主名为买房实则送钱,他自认为买主可靠,是交往多年的“好朋友”,双方各取所需,“你情我愿”,最初的忐忑变为心安理得。

心存侥幸的王尔彬以为给腐败穿上隐身衣就可以瞒天过海,继续满足于与“朋友”的吃吃喝喝、恭维奉承。“我对老板有很强的防范之心,但对于交往时间比较长的,我觉得大家都是很好的朋友,吃几顿饭、收点礼品都是小事,不会有人知道。”正是怀揣这样的侥幸心理,王尔彬越陷越深、无法自拔,直到东窗事发才幡然悔悟,可一切都为时已晚。

【典型案例二】

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原书记、主任周玉仁,在得知与其有不正当经济往来的商人正在配合州纪委调查,以及省纪委的人员正在黔西南州开展相关工作后,主动联系省纪委工作人员,编造收受该商人3万元人民币的虚假事实,试探组织调查情况。随后,又在写给省纪委的书面报告中,编造收受该商人5万元人民币未及时退还的虚假情况。

而经审查调查,周玉仁不仅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财物,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错误的侥幸心理,使其丧失了组织给予改正错误、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点评】

无数案例表明,任何抱着侥幸心理,试图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逃避法网,都不过是负隅顽抗、枉费心机,最终葬送了自己最后的出路。

翻看落马贪官的忏悔录,虽然每个人的腐败行为都有其具体因素,但几乎每个人在自我剖析时都提到了侥幸心理。一些党员干部,坠入自己为自己预设的陷阱中,侥幸的以为“只有你知我知”,组织不会知道,在“不会有事”的自我安慰中,被假象一步步牵着走,最终坠入私欲的黑洞。有人自诩高明,以为自己精心设计、反复包装的违纪违法行为不留痕迹,没有人能查出来;有人觉得交往的商人“讲义气”、靠得住,他们不会“出卖自己”;还有的人认为“反腐败是隔着墙头撂砖头——砸到谁算谁”,觉得自己一向官运亨通,不会“倒霉”。正是在这些侥幸心理的支配下,不少领导干部肆无忌惮地践踏法纪“底线”。心存侥幸的背后其实是低估了党和政府铲除腐败的决心和力度,高估了自己的伎俩和本事,错估了党纪国法的威严和力量。

玩火者必自焚。耍小聪明,玩“暗度陈仓”之类的把戏,最终定会栽大跟头、吃大亏。“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绝不是一句空话,党纪国法是带电的高压线,任何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行为,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办事收钱理所当然”的从众心理

【典型案例一】

警示教育,别人受到的是警醒震慑,可大方县委原书记张瀚时总结出的不是拒腐蚀、永不沾,而是要投机取巧,走一条“有别于清官,不同于贪官的道路”,换言之就是规避被查处的风险,既要当官又要发财。

如何实现美梦?经过精心盘算,张瀚时决定利用干部人事权进行利益交换来聚敛钱财。“买官卖官古已有之,社会风气如此,不捞白不捞。”张瀚时自作聪明地认为,“钱货两清”互不亏欠,同时,买官者自身职位来路不正不会主动“反水”。在这种错误思想的蛊惑下,张瀚时卖官鬻爵十五年,先后收受大方县多个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单位多名干部的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其提拔晋升和职位调整提供帮助,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败坏一方风气。

【典型案例二】

三都自治县是贵州省14个深度贫困县之一,可三都县委原书记梁嘉庚却多次在会议上、调研中提出:“三都共40万人,其中近6万贫困人口,我不可能为了这几万贫困人口影响全县几十万人的发展,所以扶贫工作不是重点,要集中精力发展项目。”而事实上,梁嘉庚并非真心想发展大项目带领人民谋发展,一切都是为自己的私心所动。

“看到别人大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然后就一路高升,我不这么做,肯定会影响仕途。”在梁嘉庚看来,搞大项目一举两得,既让上级领导看到自己的实力,又能从工程老板处捞取巨额“感谢费”,所以变本加厉追求高大上,热衷于修建“黔南第一高楼”“千神广场”“云上书院”等短期内难以惠及民生的形象工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贻误三都脱贫攻坚进程。

【点评】

从众的背后,其实是唯利是图、贪婪心理在作怪。一些领导干部只想个人得失、不为群众谋利,只替自己考虑、不顾群众感受,还用“别人都这么做”的自我安慰麻痹大脑。在他们看来,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大家都见怪不怪,因害怕被孤立,不敢坚持原则,选择随波逐流、同流合污;认为“法不责众”,抱着“过节收送礼金红包的那么多,多我一个也无妨”的心态,在潜意识里认同所有的“潜规则”,错误地认为“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是一种社会常态,不拿白不拿。

贪腐从众心理的滋生,让不少领导干部一夜之间就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由此可见,在权力面前,任何时候都要有足够的定力和清醒的头脑,任何一点私欲和杂念都可能成为引爆危机的导火索。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始终牢记,党员姓党,必须坚持党性原则,明辨是非,坚守政治定力,同“潜规则”作坚决斗争,不做纵容腐败的“帮凶”,更不做随波逐流的腐败者。

“与组织讲条件”的补偿心理

【典型案例一】

贵州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家兴做梦也没想到,古稀之年还迎来牢狱之灾,这一切源于他自以为组织“亏欠”自己而滋生的不洁之念。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中组部拟任副省级干部公示名单中,他喜不自胜,以为“不是人大就是政协”。一心想着组织给自己“升级”的赵家兴,做起了副省级干部的美梦。

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赵家兴到贵州省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党委书记、总经理。然而,这个当时贵州最大国企“一把手”岗位却入不了他的“眼”。愿望落空,自恃功高的赵家兴心里开始不平衡,“省部级干部没得当,组织安排我转岗到企业,居然没有让我到电力公司那样的高收入企业挣点养老钱。”于是,心里不平衡的赵家兴产生了“政治上无望,经济上弥补”的错误心理,拿功劳当资本,拿资历要待遇,开启了大肆贪污受贿的不归路。

【典型案例二】

“我作为安顺市委常委的候选人,在选举中落选了,没有正确对待组织的选择,而是错误地认为别人走后门跑关系把我给搞下去了。”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原副书记、副主任王廷恺在忏悔书中写道,这次仕途上遭受挫折和打击,他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把衡量人的价值标准都集中到金钱上。

思想松一寸,行动散一尺。此后,王廷恺精神迷失、信念动摇,开始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索取财物,安排人员进行虚假转账及出具虚假借条,同时还打麻将赌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逐步走上了变质、贪婪、腐化的道路。

【点评】

因觉得自己“吃亏”而萌生“补偿心理”,最终走上不归路的党员干部绝非个例,这是典型的把自己和党组织的关系简单定义为付出和回报关系的行为,把分内的履职尽责当作向组织要待遇、讲条件的资本,得不到提拔重用,就对组织产生抱怨情绪,转而寻求经济上的利益。同时,觉得水平不如自己、政绩不如自己的人比自己提拔得快,就想方设法在其他地方寻求补偿。

“总觉得自己吃了亏”实则是心态失衡,“补偿亏欠”其实是这些领导干部自欺欺人的借口罢了。党员领导干部为党和人民工作不是等价交换,不能眼里只盯着个人得失,斤斤计较于官位、报酬、待遇。应自觉摒弃头脑中“小我”的庸俗价值观,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在名利面前保持清醒,正确处理奉献与索取的关系,永远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心里、摆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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