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05-22 09:01:28 点击: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二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开发区党工委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巡察。2019年1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开发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真领会精神。2019年1月18日巡察反馈会后,1月19日,开发区党工委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专题传达学习,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党工委认为,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党工委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照单全收,深入反思自查,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开发区党工委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开发区党工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任副组长,开发区党工委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纪工委、组织人事部、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为副主任,同时成立了4个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开发区党工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巡察整改工作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工委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明确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开发区党工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研究,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研究整改措施,2019年3月4日印发了《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大开党办发〔2019〕20号),逐项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其中,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15项。
  (四)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开发区党工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2月18日,党工委召开开发区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3月4日,党工委专题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3月12日、4月30、5月17日,党工委先后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要求严格按照整改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党工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二是分别于2019年3月13日、2019年4月5日印发了《大龙开发区“作风建设大提升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开党办发〔2019〕27号)、《大龙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大开党办发〔2019〕43号),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作风建设和督查督办工作。三是2019年2月26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办公用房再检查再清理的通知》(大开党办发〔2019〕20号),严格按照办公用房使用标准进行再核查再清理。四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开发区道路运输局、城建监  察大队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2.针对落实审计整改不力、存在虚假整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马面坡安置点搬迁规模为1734户,项目启动之初规划建设为1758套(均为高层),2017年8月按照全省安置房不能建设高层电梯房的统一要求,及时调整规划建设方案,其中258套高层调整为棚改项目,由汇源公司作为业主实施,1500套调整为多层,由扶投公司作为业主实施,目前已全部建设完成。

3.针对资料造假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由开发区组织人事部牵头,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资料造假的单位进行立行立改重点清查。二是2019年3月26日印发了《大龙开发区基层党支部考核办法》(大开党建办发〔2019〕9号)。三是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严格杜绝资料造假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4.针对没有制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19年1月10日已制定《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管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党工委管委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定》。

5.针对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党工委会议再次组织学习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关论述和规定。二是严格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和决策,认真落实“四不一末”、“三重一大”有关规定。三是2019年1月10日已制定《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管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党工委管委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定》。

 6.针对国有平台公司缺乏监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工作正在序时推进。一是2019年3月12日印发了《国有企业干部离任审计管理制度》(大开财办〔2019〕6号)。二是正在由财政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审计组,筹备开展有关离任审计。三是正在制定《国有平台公司人员考核办法》,计划6月30日前完成。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7.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8年8月1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在党工委班子工作分工中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三是2019年2月24日党工委(扩大)会议听取了意识形态工作汇报、通报了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了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

8.针对部分党工委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知识不掌握不了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2019年以来,党工委已组织集中学习13次(分分别是:2019年1月7日、1月14日、1月23日、2月1日、2月24日、2月26日、3月10日、3月19日、3月22日、4月4日、4月20日、4月30日、5月11日),集中学习研讨1次(2019年2月17日)。二是2019年3月13日印发了《大龙开发区党工委中心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大开党发〔2019〕5号)。三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四是加强“学习强国”“铜仁组工”“铜仁智慧党建系统”的使用学习。五是编印了《党建工作应知应会手册》。  

9.针对学习内容和形式单一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1月16日印发了《关于利用铜仁智慧党建一体化管理平台开展“党员活动日”的通知》。二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学习强国”“铜仁组工”“铜仁智慧党建系统”的使用学习。四是编印了《党建工作应知应会手册》。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0.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3月29日印发了《大龙开发区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大开党办发〔2019〕38号)、《大龙开发区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考核办法》(大开党办发〔2019〕39号),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干部已全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1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3月25日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通知》。二是严格执行督促检查,发现一起通报一起。

12.针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真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3月26日印发了《大龙开发区基层党支部考核办法》(大开党建办发〔2019〕9号),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二是依托“铜仁智慧党建平台”进行跟踪管理。三是由组织人事部牵头随机抽查各基层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

13.针对民主评议党员没有群众参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1月15日印发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大开组人通〔2019〕6号)。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民主评议党员群众参评机制。三是由组织人事部牵头抽查基层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情况。

14.针对支部会议记录造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19年3月26日印发了《大龙开发区基层党支部考核办法》(大开党建办发〔2019〕9号),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进一步加强指导、检查和考核力度。同时,利用“铜仁智慧党建平台”进行跟踪管理,并要求相关记录资料规范详实,严禁记录造假。针对巡察反馈的资料造假问题,已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批评。

15.针对主要领导未执行末位表态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末位表态制等规定,由主要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分别于2019年1月16日、印发了《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管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党工委管委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16.针对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不严肃、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4月4日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2019年2月14日出台了《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三是严格按照程序研究讨论干部任免。

17.针对直属机关党总支从未对各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3月26日印发了《大龙开发区基层党支部考核办法》(大开党建办发〔2019〕9号),由机关党总支对机关党支部开展日常督促检查。二是机关党总支建立了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工作机制,加强对机关党支部的联系和督导。

18.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3月12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收缴管理的通知》(大开党建办发〔2019〕6号),要求严格自查自纠,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二是通过“铜仁智慧党建系统”管理提醒每名党员干部按时交纳党费。三是已清理补交党费2442元。

19.针对学习记录不真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3月26日印发了《大龙开发区基层党支部考核办法》(大开党建办发〔2019〕9号)。二是依托“铜仁智慧党建平台”对支部工作,进行跟踪管理。三是由组织人事部牵头随机抽查各基层党支部的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安排补学。

20.针对党支部未按时换届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工作正在序时推进。一是对各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排查。二是要求未按时换届的党支部在6月底前完成换届整改工作。三是拟出台开发区机关单位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及实施细则。此项整改期限为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21.针对党员活动阵地缺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工作正在序时推进。一是明确2019年为开发区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年。二是拟制定《大龙开发区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三是组织开展基层阵地建设情况排查调研情况。对阵地建设不标准不规范的已列入2019年基层组织重点建设项目。针对反馈的机关支部未建立党员活动室问题,已落实机关党员活动室,此项整改期限为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22.针对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党政办将市纪委主送或抄送党工委(管委会)的文件交给纪工委处理、造成不少文件没有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制定《办文规定》。二是已严格认真按照程序处理上级主送或抄送党工委(管委会)的文件,确保上级文件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三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提醒谈话。

23.针对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工作正在序时推进。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政治教育、纪律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和表率作用意识。今年以来党工委书记主持集中约谈1次(2019年3月22日)、上党课1次(2019年2月24日),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严格落实《铜仁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对开发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三是2019年3月4日,组织开发区各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街道中层以上干部参观玉屏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开发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表率意识。此项整改期限为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24.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工作正在序时推进。一是完善党工委管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岗双责”纳入班子成员分工,对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进行明确;二是组织开展“两个责任”分级约谈,对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约谈,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今年来共约谈各级干部110人;三是2019年3月4日,组织召开开发区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大会,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此项整改期限为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

25.针对存在一定债务风险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19年4月20日印发《大龙开发区2019年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方案》《2019-2020年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方案》。二是制定防范债务风险周调度工作机制,实行挂图作战。三是严格按方案化解债务风险,逐一落实,切实抓好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26.针对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分别于2019年3月13日、2019年 4月5日印发了《大龙开发区“作风建设大提升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大开党办发〔2019〕27号)、《大龙开发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方案》(大开党办发〔2019〕28号)和《大龙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大开党办发〔2019〕43号),对全面提升干部执行力和落实力提出明确要求;二是2019年3月4日印发了《大龙经济开发区街道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月工作报告制度》(大开纪发〔2019〕10号),督促开发区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教育管理;三是由纪工委牵头在春节、五一节前对开发区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两轮约谈,共约谈66人,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教育管理;四是组织开发区各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街道中层以上干部参观玉屏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全面增强开发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表率意识;五是由开发区纪工委和督查室负责,对开发区各部门各单位执行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今年内已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的案例。

27.针对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发区各级各部门办公室系统开展两轮业务培训,全面加强对办文办会等业务的规范化管理;二是由开发区纪工委联合督查室,重点对开发区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开发区党工委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已围绕党工委管委会会议决策落实情况、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筹备情况、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情况、节假日值班值守情况共开展监督检查33次,下发通报33期,督促问题整改184个,追责问责3起3人次。三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党政办公文管理较混乱、责任意识差的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提醒谈话。

28.针对接待无公函或审批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19年3月24日印发了《关于重申公务接待、差旅费、公车管理、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大开党办发〔2019〕34号),各部门再次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接待公函和审批制度。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2018年1月第5号凭证和2018年8月第15号凭证无公函和审批单,已补充完善。

29.针对超标接待划整为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19年3月24日印发了《关于重申公务接待、差旅费、公车管理、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大开党办发〔2019〕34号),再次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禁超标接待划整为零。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经核,系因多次接待产生费用,收款单位开据总发票所致。

30.针对接待公函涉嫌造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19年3月24日印发了《关于重申公务接待、差旅费、公车管理、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大开党办发〔2019〕34号),再次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经核,系来访单位直接简单套用公函模板所致,目前已对接待公函涉嫌造假问题进行整改,要求来访单位重新据实出具当日公函,并附情况说明。

31.针对陪餐人数超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再次重申公务接待有关规定。针对巡察反馈2016年1月18日报销凭证,城建监察大队已清退超出3人陪餐数费用105.3元。

32.针对未严格执行出差审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2019年3月24日印发了《关于重申公务接待、差旅费、公车管理、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大开党办发〔2019〕34号),再次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完善出差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出差有关管理和审批制度,再次重申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针对巡察反馈未严格执行出差审批问题,已完善相关手续凭证,并已整改到位。

33.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再次组织开发区各级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差旅报销有关管理和审批制度。规划建设局2017年1月16号凭证、7月12号凭证多报销费用340元已全部清退。

34.针对违规报销私车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19年3月24日印发了《关于重申公务接待、差旅费、公车管理、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大开党办发〔2019〕34号),再次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公车管理有关规定。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涉及车辆(贵DTB210)系开发区党政办脱贫攻坚期间,因工作需要租用的租车公司车辆,所以产生过路费用。

35.针对违规报销高铁一等座车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再次组织开发区各级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差旅报销有关管理和审批制度,督促严格落实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经核实,实际报销费用是按二等座票标准201.5元报销,未超出文件规定标准。

36.针对“违规报销接待对象住宿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再次组织开发区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重申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已清退不合理报销费用148元。

37.针对“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19年3月24日印发了《关于重申公务接待、差旅费、公车管理、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大开党办发〔2019〕34号),再次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办公设备配置有关规定。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经核,因原规划建设局规划科室办公经常使用CAD软件查看相关图或制图,因此超标配置电脑。

38.针对“违规租赁花草摆放办公室”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租赁花草摆放办公室的情况开展自查、检查。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开发区城建监察大队违规租赁花草、扶投公司购买花草摆放办公室的问题,已进行整改,城建监察大队已停止租赁,将租赁花草退回,扶投公司购买的花草已由职工自行承担费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39.针对拆分办公楼装修改造合同、规避招投标程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二是2019年3月24日印发了《关于重申公务接待、差旅费、公车管理、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大开党办发〔2019〕34号),明确采购建立报备和审批制度,涉及政府采购类的,送财政局报备;涉及工程类的,报管委会审批,送纪工委备案。三是正在制定关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的通知。四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开发区党政办拆分办公楼装修改造合同的问题,2019年5月20日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提醒谈话。

40.针对未进行集体研究、会议纪要造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规定。二是开发区各工作部门正在制定和完善部门议事规则,计划5月底前全部完成。三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开发区党政办办公楼装修改造未进行集体研究、会议纪要造假的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提醒谈话。

41.针对工程结算审计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开发区党政办办公楼装修改造工程结算审计流于形式的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提醒谈话。

42.针对不少公车未上号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公车上号牌工作。二是对未上号牌公车加强管理。三是对达到报废条件的,及时列入报废计划。经核,部分公车未上号牌是2016年车改前遗留,2016年后新购公车都已按照规定上号牌。

43.公车维修无审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规范了公车维修审批等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公车维修审批。二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开发区城建监察大队公车维修无审批问题,已及时完善审批手续。

44.关于“违规高薪聘用人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正在制定开发区聘用特殊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巡察反馈的违规高薪聘用人员问题的涉及人员,已于2017年10月辞职,目前开发区已无类似高薪聘用人员。

45.针对“主要领导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财务管理规定,除部门班子成员只有1人的特殊情况外,主要领导不能直接分管财务。二是开发区各工作部门正在制定和完善部门议事规则,计划5月底前全部完成。三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开发区城建监察大队主要领导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问题,已进行纠正。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46.针对接待用酒频繁、铺张浪费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有关要求,对开发区各部门执行《禁酒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开发区各级各部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坚决反对和制止铺张浪费行为。禁酒令后,开发区已无违规用酒现象。

47.针对公款购买和赠送土特产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18〕9号)等党规党纪,督促开发区各级各部门严禁用公款购买土特产。

48.针对公款购买白酒作为春节慰问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有关要求,制定下发《关于严禁公款购买白酒用于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的通知》,督促开发区各级各部门严禁用公款购买白酒作为春节慰问品,2017年春节以后,已无用公款购买白酒用于春节慰问的问题。

    49.针对加班用餐频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加班误餐补助开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加班用餐。二是严格规范加班用餐审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三是针对巡察反馈的党政办加班用餐频繁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提醒谈话。

    50.针对大量资金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分别于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18日印发了《大龙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大开财办〔2019〕5号)、《大龙开发区往来账款的管理办法》(大开财办〔2019〕7号)。二是召开财经领域整改专班会议,对财会核算人员进行约谈,重申财务报账注意事项,要求会计人员按时向各会计主体提供财务报表。三是对有借款单位和个人资金长期挂账的,责成相关部门收催往来款清收通知等。

    51.报账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分别于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18日印发了《大龙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大开财办〔2019〕5号)、《大龙开发区往来账款的管理办法》(大开财办〔2019〕7号)。二是对报账不及时的,对有借款单位和个人发往来款清收提示函等,限期报账。

52.关于“驻村生活补助报销不符规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2019年3月12日印发了《大龙开发区关于加强驻村生活补助自查自纠的通知》(大开党建办发〔2019〕5号),进一步规范有关补贴,对违规发放驻村生活补助规定的一律进行清退。二是通过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自查、检查,目前已经清退驻村干部违规报销驻村补助4300元。

53.关于“未做到节俭节约,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二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2019年3月20日印发了《大龙开发区关于树立过紧日子工作方案》(大开办发〔2019〕37号),对在建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制定减缓方案,同时严控项目设计和支出。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开发区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加快工作进度,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加强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在开发区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督查,建立守规讲纪新常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升,争做“学习型”领导干部;在发展本领上有新提升,争做“专业型”领导干部;在履职能力上有新提升,争做“创新型”领导干部。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开发区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56-3321703     联系人:陈  冲

电子信箱:dlkfqdzb@163.com

邮寄地址:中共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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