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碧江区始终主动加强与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对接,以“三个坚持”着力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有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坚持对标对表,实现同频同振。制定每轮巡察工作方案前,及时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对接,根据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安排部署,确定合理巡察范围和巡察重点,在内容和步调上保持一致。在市委巡察机构统筹对各区县重点乡镇开展提级巡察和交叉巡察期间,我区优先将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相关的单位作为巡察对象,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的方式,对全区的贫困村,涉及脱贫攻坚“十大全覆盖”工程的区直部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的区财政系统、有脱贫攻坚任务的12个乡(镇、街道)等单位或地方优先进行了巡察,实现了区、乡、村三级扶贫领域巡察监督全覆盖,确保巡察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同频同振,最大限度发挥上下联动效应。
坚持协作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在开展巡察工作过程中,坚持充分吸收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向上级党委和巡视巡察机构反馈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探索建立“巡察+”的监督机制,将巡察与经济责任审计、民生监督、派驻监督相结合,提高巡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向村(社区)反馈意见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同步向其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反馈,督促乡(镇、街道)党(工)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通过协作联动,汇聚强大监督合力,更好地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有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坚持方式灵活,提升巡察实效。根据巡察内容,灵活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更好的在有限的时间内发现问题,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对涉及“脱贫攻坚十大全覆盖任务”的区直单位开展巡察过程中,主要采取专项巡察方式为主,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下属二级机构或下属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看项目落实情况,着力发现项目推进是否有力、进度是否缓慢,在项目实施、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官商勾结、失职渎职、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贪污索贿、弄虚作假等问题。对区直部门和乡镇,主要采取常规巡察的方式,围绕被巡察党组织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开展政治巡察,着力查找政治偏差。(碧江区纪委监委 龙丛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