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三集中三分类”探索村级巡察新路径

时间:2019-12-23 09:36:30 点击:

今年来,石阡县委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组织建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工作要求,积极探索运用“三集中三分类”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村级巡察点多面广任务重、发现问题不精准、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全力提升村级巡察质效。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2379个,已完成整改1457个,移交问题线索52条,已办结37条,立案16件,诫勉谈话9人、党内警告9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

集中动员,分类施策,提高巡察效率。简化分村开会环节,对222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过程中,在被巡察村所属乡镇集中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25次,破解了村级巡察时间紧、任务重难题;由乡镇提前集中收集各村扶贫项目、农村低保、危房改造、临时救助等相关资料,及时反馈给巡察组作为工作参考,提高巡察组查找问题的针对性。围绕经济体量大小、问题反映集中程度、资金项目安排情况等方面,对各村进行研判、分类,对基础较好、体量较小、情况简单的一般村可据实缩短巡察时间,切实体现“短平快”效果;对村情复杂、体量较大的村可延长巡察时间至10天左右,着力发现突出问题。

集中研判,分类指导,实现精准画像。巡察期间,针对巡察发现的疑点问题尤其是拟移交的问题线索,巡察办及时与各巡察组、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分析研判会议16次,围绕“发现问题是否深入”“政策运用是否得当”“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资料是否有力”等方面进行充分讨论、分析研判,将27个不实问题过滤筛除,将需进一步了解的51个问题当面反馈给巡察组,由其带着问题深入了解,着力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绘好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画像”。

集中反馈,分类整改,压实两级责任。以乡镇为单元提出巡察反馈意见,将各村问题清单作为附件资料集中反馈给乡镇党委,由其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问题清单对应通报给被巡察村党支部,明确其承担巡察整改直接责任。对于村级能够整改的问题,要求村党支部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对标对表、举一反三、扎实整改;对于村级无法整改的问题,要求乡镇党委负责整改,着力解决“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问题,确保巡察整改一项不漏、落地见效。(石阡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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