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副县长落马,三个部门的党员干部同时接受专题警示教育,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同步逐一做对照检查,同步整改。
“经审查调查,查明向某某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搞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款私存;违反占有公共财物99.7万元,其个人分得66.2万元,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11万元,数额巨大。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向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陈莉宣读市纪委监委给予向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决定。
“从2012年4月至2019年7月,我没有认真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没有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制度,没有认真履行好岗位职责,把组织上赋予的责任抛在脑后,做了一个不合格的共产党员,做了不该做的违纪违法的事,分了不该分的钱,收了不该收的资金,做了违背组织原则的事。”向某某在《忏悔书》上忏悔说。
12月5日,玉屏侗族自治县政府召开“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田富饶主持会议。县政府班子成员和向某某所在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同志,以及机关事务中心班子全体成员、县住建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
市纪委监委按照《关于坚持标本兼治实行“一案一整改”的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方案规定,凡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地方或单位,都要开展“一案一整改”。其基本形式是以“三会两书两公开”为载体,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责、以案促建,具体包括:召开党支部会议宣布处分决定;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相关案情,宣读忏悔书,并亮明政策敦促涉案人员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全面整改案件暴露的问题,深挖深层次原因,针对性建章立制;向党内公开有关案情、向社会公开案件整改情况。
“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上,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陈莉宣读了市纪委监委给予向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决定,并组织大家学习了相关的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规定,宣读向某某向组织提交的《忏悔书》。随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吴辉、县住建局局长尹德爱、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德振结合向某某案例谈心得体会。
“刚才听向某某的案例对我触动较大,其行为不仅给党和人民造成重大的损失,也失去美好的前程,给家人带领较大的痛,我将以案为戒,以案促警。在今后的工作中,从细微处做起,不断加强学习、提升个人修养,加强自律意识,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吴辉说。
“刚才你的发言剖析不深,希望你们以向某某的案例警示,认真反思,抓好党风廉政的制度建设,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加强财物方面的管理,严格收支两条线,不能搞账外账或设立小金库,正确履行好们的职责。”市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田富饶说。
“警示教育的目的是为了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以达到‘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建立一套制度、规范一个单位、治理一个源头’的效果。” 田富饶在同步开展警示教育时说。(玉屏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