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镇纪委审查的案件,有的证人证言不齐全,案件证据链不完整……”近日,印江自治县板溪镇纪委在审查新寨镇纪委已审查过的违纪案件时,发现了一些“瑕疵”。
随后,在板溪镇纪委的指导下,新寨镇纪委对涉及的案件卷宗进行了规范、完善。这是印江自治县纪委监委推行案件“交叉审理”模式的一个缩影。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乡镇案件“交叉审理”制度,以审促训,不断提高基层执纪能力和水平,提升案件质量,延伸案件审理职能。
“成立了审理小组,实行镇案镇审、交叉审理,既解决乡镇了人手不足、业务不熟的难题,又整合了乡镇纪委的力量”印江自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根据实际情况将全县17个乡镇划定为3个审理片区,组建3个审理小组,各乡镇纪委在案件调查结束,先提请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审核把关,再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撰写提请协审报告后,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至县纪委县监委案件审理室,案件审理室根据收到案卷材料的实际情况,制定交叉审理工作方案,召集审理小组成员进行集中审理。同时,审理结束后,案件审理室按程序报批后,将协审意见书及时印发给乡镇纪委,各乡镇依据协审意见书提出的意见,按程序办理结案相关手续。
自“交叉审案”制度推进以来,不仅调动了乡镇纪委的工作积极性,更提高了基层案件审理效率。目前,该县共开展交叉审理12场次。(印江自治县纪委监委 杨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