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石阡县纪委县监委通过“组织一次学习贯彻、完善一套制度体系、深入一次排查整改、开展一次领导接访”“四个一”工作模式,让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落地落实。
掀起一轮学习贯彻。先后通过县纪委常委会集中学习、理论中心组研讨学习。通过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学,中心组研讨学,干部职工全部学的学习全覆盖方式,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并采取专项业务测试检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情况,将其列入“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年”业务培训内容,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准确掌握相关内容和要求,提高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一套制度体系。积极对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新要求,全面梳理和修改调整与本规则相矛盾、不一致、不适用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业务环节,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了《石阡县纪委县监委信访工作一次性告知制度》《石阡县纪委县监委接访工作制度》,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工作程序更加规范,确保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在正确轨道上运行,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开展一次排查整改。认真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要求,规范业务流程,深入检视当前检举控告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明确整改时限,倒排整改工期,限时完成办理时限、审批程序、回复反馈等问题短板,不断增强处理检举控告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使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取得新实效,实现新突破。
组织一次领导接访。建立领导干部轮流接访机制,开展“杨荣式”好干部接访活动,坚持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牵头开展定期接访,搭建起“干群连心桥”,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并认真践行“杨荣式”好干部标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接访方式方法,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维护正常的纪检监察检举控告秩序,全力提升自身形象,坚定稳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高质量发展。(石阡县纪委监委 王宝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