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这样面对面、一对一的指导不仅为我们查明了问题、找准了症结,还教会了我们如何整改、如何规范。”近日,在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罗场乡纪委办公室,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翻阅案件卷宗指出问题后,乡纪委书记感激地说道。
这是印江纪委监委推行“送审下乡”的一个生动场景。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以能力提升年为契机,以案件质量为抓手,积极探索创新,推行“送审下乡”“部门协作”“交叉审理”,不断提升案件质效,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推行“部门协作”。坚持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原则,加强与纪律审查(监察调查)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发挥审核把关等职能作用,坚持执行两人审案制度、主审员制度和室务会议审议制度,做到依法审理和规范审理。在案件处理把握上,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注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批评教育等手段,强化管理,建立受处分人员“动态信息库”,涵盖机关事业单位、农村企业受处分人员的身份信息、错误性质、处分类型、处分时刻等资料,并及时与公检法、组织、人事、财政和有关单位联系沟通,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处分人员信息准确掌握、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党员权利及时恢复。
为把办案“压力”变“动力”,制定“交叉审理”工作方案,积极推行乡镇案件“交叉审理”,成立“交叉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各乡镇纪委在案件调查结束,先提请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审核把关,再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撰写提请协审报告后,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采取“交叉审理”的模式,召集审理小组成员进行集中审理,相互检查,不断提高基层执纪能力和水平,提升案件质量,延伸案件审理职能,确保党和国家的各项纪律规定落实到位。目前,该县共审理审结各类案件100余件,开展“交叉审理”3次。(杨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