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抓实“一案一整改” 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时间:2020-07-15 11:58:36 点击:

 近日,万山区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一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牢抓实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一整改”工作,切实做到以案释纪释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到位。并组织召开“一案一整改”工作业务培训会,切实提高“一案一整改”工作实效。

固化制度成果,明确重点范围。在启动实施范围方面,立足于落实党中央新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专项整治等工作成果,将扶贫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等六类案件作为应该开展“一案一整改”的案件。

细化工作流程,突出整改落实。针对违纪违法发案地方或单位党委(党组),要求必须开展以“三会两书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一案一整改”工作。案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制定方案、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报、剖析案件,并建立整改台账,做到逐一销号,确保整改不落实不放过。

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将“一案一整改”工作纳入全区各级党组织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内容,明确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开展整改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对照案情查摆自己的问题和责任,把自己摆进去,充分发挥案件的惩戒警示和正面引导作用,让“一案一整改”成为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同时党委(党组)办公室或一个具体部门履好协调对接责任,党支部履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责任,切实加强对“一案一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发案地方或单位党委(党组)履行教育整改工作的责任,根据“谁监督谁回访”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做到“回访一名干部,唤醒一颗初心”。(万山区纪委监委 吴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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