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海事所所长,公车私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德江县交通运输局干部黎某在未履行公车使用手续的情况下,与该所工作人员先后4次驾驶公车回县城办事,并将公车停放于自家小区地下车库内,还有违反其他组织纪律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近日,德江县纪委监委提前做好“功课”,拟定有针对性的回访方案,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回访中,通过查阅资料,走访单位领导同事、民主测评、与本人谈话等方式,了解受处分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实绩。
“受处分后,他在工作上还是同往常一样尽心尽力,加上他业务能力强,也有上进心和责任心,担任负责人期间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我们都比较放心。”当回访组问到黎某受处分后的工作表现时,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费鸣鸣欣慰地说。
定期与受处分人员谈心谈话,推动责任主体担当履责。该局主要负责人说:“通过定期与受处分人员谈心谈话,让其甩掉思想包袱,重塑工作信心。同时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通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支部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例会等形式加强廉政教育。”
“说实话,这一年多来,我觉得很温暖。组织在我犯错的时候及时敲响警钟,拉了我一把。”黎某坦言,刚受处分的时候心理压力挺大,觉得对不起组织,也害怕因此影响自己的前途,但是组织的关心与激励让他渐渐打开心结。
“处分干部不是目的,对于那些犯了错后有勇气站起来,踏实肯干的干部,我们也建议相关党组织在影响期满后,及时将其纳入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范围,让干部能够真正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帮助受处分人员解开心结打消顾虑,卸下思想包袱,重拾干事创业的激情,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德江县纪委监委 张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