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镇龙堡村村干部田某收取本村2名村民1000元养老保险费,向镇劳动保障所上交了200元,其余800元被其占为己有;2019年8月,田某又收取本村2名村民的养老保险费1000元未上交镇劳动保障所而占为己有。2020年6月,田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近期沿河自治县纪委监委查处的一起基层“微腐败”案件。
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该县纪委监委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护航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今年以来,已开展7轮明察暗访,发现问题230余个,印发监督检查专报7份,下发督办函8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5个,党纪政务处分121人。
该县以发现“微腐败”为抓手,在精准监督上出实招,持续巩固脱贫成效。针对全县安全饮水项目分散、资金量大,容易产生腐败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抽调人员组建专项检查组,对全县水利人饮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着重查找水利人饮工程中存在的腐败问题。对村干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收受施工方礼金违纪问题进行从严查处。针对农村扶贫项目建设中存在吃拿卡要、违规招标等实际问题,组织对全县扶贫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村干部在实施“最后一公里”、主干道加宽、美化护栏等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农村部分特困供养人员补贴由村干部代管的实际,组织人员对全县分散供养户五保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村干部挪用五保金问题进行快查快办,并及时向五保户退还五保金。
“发现‘微腐败’就必须要惩治,我们坚持开展靶向监督,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深挖细查,查处作风问题的同时,要彻查背后的腐败问题,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各级党委和部门党组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加强监管、健全制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为有效防范“微腐败”,该县纪委监委在警示教育上做文章。结合已查处的扶贫领域“微腐败”相关案件,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定期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到发案单位宣布处分决定、观看警示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以警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以教育筑牢不想腐的堤坝。今年以来,该县已开展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大会22场次,开展警示教育展22场次,共计5123人接受警示教育。
“今年惩治‘微腐败’,我们既坚持行之有效的‘规定动作’,又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出新招、出实招’。”该县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围绕扶贫领域,将加大对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沿河县纪委监委 田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