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持续深化运用‘五小监督’+‘监督考核’两项机制,不断提升村级民生监督员履职能力,今年来,村级民生监督员发现问题线索立案占比约35%,极大地推动了民生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近日,石阡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在民生监督工作推进会上介绍。
该县不断强化“开展小监督、发现小苗头、提出小建议、督改小问题、回应小诉求”的“五小监督”工作机制、完善优化监督考核机制,推进村级民生监督员精细化管理,助推基层民生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利用每月民生监督工作例会,对村级民生监督员进行全员培训、听取上月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安排下月工作任务,督促其围绕“开展小监督、发现小苗头、提出小建议、督改小问题、回应小诉求”“五小”监督内容开展民生监督工作,每周不少于1次,每月交叉检查、集中汇报不少于1次,并实行台账管理。今年以来,村级民生监督员开展“小监督”4780次,发现“小苗头”513个,提出“小建议”481个,督改“小问题”492个,解决“小诉求”869个,有效发挥“前哨”作用。
完善《石阡县村(社区)民生监督员管理考核办法》,采取聘用制在315个村(社区)设置民生监督员872名,并享受人均每月1600元的工资待遇。考评采用百分制,按工资的30%作为绩效,由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通过听述职、看台账、查资料等方式对村级民生监督员每季度参与监督工作、提供问题线索、日常工作资料收集归档等情况及民主测评进行综合打分,再加(或减)提供问题线索是否立案审查、正面宣传报道是否得到采用、批示等的相应分值,最终评出“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按照考核等次进行发放绩效工资,考核评价等次为“差”达到3次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同时,优化监督管理,强化正向激励机制,对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工作业绩突出的村级民生监督员进行集中表彰,对不适宜任职的分别予以劝退、解聘。今年,集中表彰49名,劝退、解聘2名。
“下一步,在注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级民生监督员能力提升基础上,强化待遇保障,呼吁逐步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工作报酬,使其更好地护航民生解民忧。”该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如是说。(石阡县纪委监委 安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