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没有按照党纪法规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收受了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此,我向党组织作出深刻检讨,完全接受组织对我的处分。”近日,石阡一单位召开“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一名受处分党员愧疚地说。
近年来,石阡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一案一整改”工作摆在重要突出位置,立足补齐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短板,扎实推进“三会两书两公开”,取得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的良好效果。
结合所查处的案件,针对性地筛选出在各级各领域各行业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例作为“一案一整改”工作重点。在对应的纪检监察组(室)的监督指导下,督促案发单位切实履行教育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制定出相应的“一案一整改”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三会两书两公开”的工作要求,建立整改清单和台账,确保“四个到位”,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相关单位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评估,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为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由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不定期对案发单位“一案一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暗访。对拒不开展整改工作或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单位,严肃约谈、通报批评、追责问责。将“一案一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范围,凡第一次案发后未认真开展“一案一整改”工作的,一律启动问责程序。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在全县教育、公安、县级职能部门、乡镇等不同领域中筛选出10个典型案例进行“一案一整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0余场,警示教育党员干部500余人。
“标本兼治实行“一案一整改”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在下步工作中,将在落实落细、务实重效上持续用力,推动“一案一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真正实现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石阡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石阡县纪委监委 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