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作为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创新思路招法,健全制度机制,巧用“七字诀”,做深做实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持续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环境,做到了有病施治、无病强身,当好了政治生态“护林员”。
坚持“谋”字诀,筑牢行动基础
制定出台《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县委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的通知》,明确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工作标准,对县直单位(部门)和县属学校、医院、县管国企党委(党组)以及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开展党内政治生态常态化分析研判,由相关部门提供信访件处置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抽样调查情况等资料,提高党内政治生态研判工作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先后8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并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为有力有序开展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奠定行动基础。
坚持“全”字诀,力求精确完整
广泛搜集被研判单位涉及的督查报告、巡视巡察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资料,及时汇总梳理信访举报、案件管理、党风政风监督等数据资料,作为开展分析研判的重要依据,结合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受处理干部回访教育等,与“关键少数”、干部职工和群众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准确把握单位党内政治生态基本面和特殊性。把日常监督作为夯实党内政治生态研判基础,把各单位“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履职情况作为分析重点,对每名班子成员工作能力、精神状态、工作实绩、管党治党进行综合性分析,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对执行制度、贯彻决策部署、履行职责使命、廉洁用权等具体情况展开分析研判,力求党内政治生态研判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完整性。
坚持“审”字诀,明晰工作标准
明确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对各单位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进行审核,着力解决研判汇总资料表述不规范、佐证资料欠缺、研判重点把握不准、格式不统一等问题,特别是研判问题与“十看 ”指标体系不相符、不吻合等问题,做到研判工作统一标准、格式规范、表述精准,实现研判事项有出处、有依据,客观真实。先后对70家单位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进行集中审核,针对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工作提示。
坚持“改”字诀,抓实问题整改
及时将党内政治生态研判存在问题反馈至被研判单位,被研判单位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研判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被研判单位“改”的自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实现分工认领,不推不让、对号入座,做到责任有人认、问题有人领,被研判单位在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又注重深入挖掘问题背后深层次问题,从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方面研究解题之道,更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民主集中制原则等,推进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向上向好。督促被研判单位召开整改动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最大限度保障问题整改工作的成效和质量。
监督“督”字诀,确保整改落地
明确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对被研判单位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反馈问题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提出政治生态修复、整改纠偏的建议,确保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反馈问题保质保量整改到位。针对反映问题,要求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针对一些具体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或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问题及时整改纠正。通过个案看全面,从中发现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长效机制开展监督检查,纳入日常监督范畴,及时总结监督经验,形成报告提交党风政风监督室,将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被研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查内容。
坚持“用”字诀,注重成果转化
抓深抓实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最终目标要抓好成果运用。结合督查被研判单位党内政治生态分析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按照职能职责、系统集中、协同高效运用好研判成果,将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县属学校、医院、县管国企等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范畴,将研判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实现用足用好研判成果。
坚持“常”字诀,建立长效机制
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系统思维,把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放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中来考量,把政治监督活页、干部廉政档案、巡视巡察发现问题、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等作为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基础性内容,由党委(党组)履行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主体责任,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确保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顺利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内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的监督责任,把党内政治生态研判工作纳入监督范围,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日常管理,作为年度考核、干部任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健全党内政治生态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确保研判工作长久立。(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张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