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科室在使用谈话室过程中,审查调查人员存在翘二郎腿、带金属钥匙进谈话室的行为……”日前,江口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针对某科室不规范行为及时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这是该县纪委监委认真开展案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江口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案件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要求审查调查人员把增强安全意识作为基本政治素质,坚决树牢“审查调查安全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前提,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时刻绷紧审查调查安全弦。
在监督管理过程中,该县积极创新工作措施,坚持“一用一整改”监管方式,即审查调查人员每使用一次谈话室,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都全程监督,按照审查调查安全相关规定,针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认真记录,及时提醒,督促立行立改。通过督促整改,进一步强化审查调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办案人员依规依纪、安全文明办案理念,筑牢了审查调查安全“防火墙”,办案人员从起初不愿接受监督转变为乐于接受监督,形成了相互提醒、监督的良好习惯。
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开展“走读式”谈话70次,针对谈话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发出整改通知书15份,整改问题18个。
“下一步,我们将深化‘一用一整改’,给谈话室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戴上‘紧箍咒’,防微杜渐,实现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目标。”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监督室负责人表示。(江口县纪委监委 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