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沿河自治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村级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民主监督工作,构建了“县纪委+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民生监督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覆盖县、乡、村三级“四位一体”民生监督网络,规范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委),切实发挥监督“前哨”和“探头”作用。
高度重视,界定职责权限。明确由县纪委牵头、县民政局负责,在全县449个村(居)建立村监委会,并制定出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对村监委的组织设置、任职条件、任期和选举、工作职责和权限、工作程序等作出详细界定和规范,明确将村监委主任的报酬纳入县财政预算;村监委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和村(居)党组织的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代表村(居)民对本村(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受其所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管理和指导。
严格程序,配强监督队伍。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将热心本村(居)公益事业、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望的人选进村监委,选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村监委成员,并规定村监委任期与村(居)委员会任期相同。同时,制定出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村监委主任工作开展实行台账管理,建立月例会、月学习、走访群众、教育培训、民主评议、管理考核等制度,将村监委主任纳入县乡村三级干部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工作指导,2019年对全县449个村监委主任进行了轮训,不断提高村监委主任的整体素质。
从严考核,强化组织保障。制定出台《村(居)监督委员会管理考核指导意见》,对村监委主任工作履职情况实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工作报酬挂钩,既激发了村监委主任的内生动力和工作热情,又为扎实履职尽责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019年,财政下拨村监委主任每人每月2000元报酬,其中县财政缴纳每人每月100元养老保险金,每人每月发放固定报酬1400元,每月500元为绩效报酬与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和评先选优挂钩。
细化职责,明晰监督范围。明确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民生监督组督促联系乡镇(街道)村监委,加强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和社会管理事务的全覆盖监督;把村监委纳入民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村务监督、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督体系,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工作,强化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国法、村务党务决策公开和村级微权力清单制度情况的监督,广泛听取和收集村民意见,及时向村两委、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廉政建议,督促村两委班子及成员依规、秉公、廉洁用权。
规范管理,提升监督水平。将村监委主任纳入县乡村三级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业务培训,让村监委有内容可学。培训内容以村监委的职责权限、监督内容和程序、工作制度为重点,让村监委知道应该干什么、怎么干,确保村监委在执行监督时有章可循;帮助指导村监委规范工作,制定了民生项目备案、监督检查、走接访民生问题三本台账,让村监委的工作开展有记录可查。2019年对全县449个村监委主任进行了集中轮训,有效提升了村监委的监督水平。
创新机制,确保监督实效。将推进民生监督村务监督三年示范创建工作与村务监督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以“12345”工作法推进村监委履职尽责,即“1”个方案形成创建统领、“2”种方式强化创建督导、“3”个阶段明确创建步骤、“4”种意识夯实创建基础、“5”项建设明确创建内容,不断提升民生监督、村务监督精细化规范化工作管理水平。同时,以“五小机制”为载体,充分发挥村务监督“神经末梢”作用,实现了对村级“微权力”的监督全覆盖。截至目前,该县已创建村监委示范村151个,开展“小监督” 1352次,发现“小苗头”431个,提出“小建议” 689条,督改“小问题” 1097个,回应“小诉求” 637个。(沿河自治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