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次诫勉谈话,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如果再这样发展下去,肯定还会犯更大的错误,甚至成为全县脱贫攻坚的罪人。我发自内心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和帮助!”近日,铜仁市石阡县住建局派驻白沙镇均坪村帮扶干部潘某某被诫勉谈话后说到。
这是石阡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做到权责分明、责效一体,通过“以效溯责”实现精准监督,以铁的纪律助力脱贫攻坚,有力有效助推了全县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提升的缩影。
日前,石阡县纪委监委脱贫攻坚督查组在上午在白沙镇均坪村开展督查中,发现该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融媒体中心分别派驻该村的潘某某、杨某、谭某三人均未到岗。经核实,三人当日上午12点20分才从县城赶到村委会,且潘某某、杨某二人还存在对自己所帮扶贫困户“四卡合一”公示牌填写不规范,督查组两次进行反馈并要求整改均未近期进行整改落实。经该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潘某某、杨某两人予以诫勉谈话,全县通报,对谭某某予以全县通报。
自全省脱贫攻坚“歼灭战”打响以来,石阡县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过程中实行督战问题无效问责、见效清零,推动责任单位、责任干部敢于直面问题,杜绝遮遮掩掩。对整改反馈问题落实中动作大、成效小,改得热闹、干得冷清等形式主义问题作为作风督战、效能督战的重要内容。同时,将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经过三次核实后,对发现问题未进行有效整改的,专项督战队再度提示核查,确因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干部作风不够过硬、相关部门未引起重视、对存在问题置之不理的,计入“一线干部纪实档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干部个人责任,组织约谈选派单位主要负责人。
截至目前,该县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问责107人,对脱贫攻坚中存在违规违纪的11名干部予以立案查处。(石阡县纪委监委 童鸣 石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