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五小”机制增强群众获得感

时间:2020-08-03 17:20:15 点击:

“通过着眼于小微权力的规范,实行村级权力清单制度,对照清单,小到采购发票,大到项目资金运行等,都要在村里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盘信镇楼台村党支部书记滕云伍,这样的举措有利于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也体现了组织的严管厚爱。

松桃自治县纪委监委聚焦主业主责,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执纪问责,突出示范带动,重拳整治基层“微腐败”“微权力”, 切实加强民生监督监管工作,维护群众利益,增强群众获得感。

据介绍,该县纪委监委紧扣“护民生、促脱贫”主题,出台了《松桃苗族自治县扶贫领域整治蝇贪三年行动2018—2020年工作方案》《松桃苗族自治县民生监督监管“五个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了开展“小监督”,发现“小苗头”,提出“小建议”,督改“小问题”,回应“小诉求”“五小监督”模式,结合“百名纪检监察干部访千村进万家”“访村寨、重监督、助攻坚”专项行动,加强业务培训,督促主体责任部门落实好国家惠民政策和项目资金运行监管机制,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监管模式,建立台账,规范“微权力”运行,把“微权力”晒于阳光下,从“小”处着眼、从“微”处着手,建立 “微权力”清单制度,构建“县纪委+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民生监督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四位一体”民生监督网络,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探头”“前哨”作用,实现对村级“微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打通基层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今年以来,全县开展“小监督”1026次、发现“小苗头”200个、提出“小建议”268个、督改“小问题”218个、解决“小诉求”149个,查处“六小长”26人。

“通过完善‘微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压实主管业务部门主体及监督责任,让“微权力”不再任性,遏制‘微腐败’蔓延势头,切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铜仁市松桃自治县纪委监委  唐义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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