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故事|“扶济”干部变成“扶己”干部

时间:2020-09-14 11:57:00 点击:

图为德江县委巡察组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巡察工作.png

图为德江县委巡察组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巡察工作。

“组长,您看这张‘冬令’困难救助发放清册上,领款人好像是一个笔迹,且无领导审核签字,这背后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2019年8月,铜仁市德江县委巡察组在楠杆乡查看救济补助资金发放相关票据时,巡察组人员发现有悉数救济补助票证系“一支笔”签字。

“此事有蹊跷,必须要作进一步了解。”巡察组经过集体研判后一致认为。

于是,巡察组兵分两路,一组根据那份“一支笔”领取签册,逐户走访名单的补助对象。另一组,对负责低保、社会救助等民政民生事务的有关干部进行谈话了解。

经走访发现,救助对象根本就没有领取过该项补助。巡察组随即查阅与之相关的救助档案和财会凭证时,发现悉数救济补助票证系吴某芬“一支笔”签字;款项用途也不规范,用救助款支付工程项目经费……

综合走访调查和调阅资料情况,巡察组的目光逐渐聚焦到该乡社会救助站原负责人、敬老院原院长吴某芬身上,工作人员决定直接找他了解情况。

“这笔‘冬令’补助救济款是否发放到位?都发给哪些人?他们是否在领取签册上签字? ”

“这个我记不太清楚了。”

在找吴某芬开展谈话时,当巡察组问及关于“冬令”补助资金发放有关问题时,吴某芬均以“不知道、不清楚”为说辞,且言语不利索、吞吞吐吐。

于是,巡察组决定将该现象拟作问题线索上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4日,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巡察组将该问题移交该县纪委监委。

经调查核实,吴某芬在楠杆乡社会救助站和敬老院工作期间,优亲厚友,擅自将其不符合条件的婆婆列入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1500元;一人签字套取“冬令”救助款5100元,除列支2500元用于敬老院路面硬化外,余款便用于个人开支;将敬老院一院民100元春节慰问金代领后据为己有等等。

“我现在很后悔,在这里向组织作深刻检讨,在今后的工作中,踏踏实实做人,本本分分工作,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该乡社会救助站原负责人、敬老院原院长吴某芬后悔的说道。

2020年4月24日,吴某芬因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被给予记过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免去其社会救助站负责人和敬老院院长职务,并调整到其它工作岗位。

近年来,德江县将“严”的主基调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在巡察监督中始终做到“三围绕三看”,即围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看政治站位;围绕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看廉政风险;围绕干部驻村工作情况,看帮扶作风,从严从实查处扶贫与民生领域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我们将充分发挥巡察监督探头作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严明的纪律规矩为高质量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德江县委巡察办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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