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纪检检察组:四举措强化监督部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时间:2020-03-03 18:26:15 点击:

 自疫情发生以来,铜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疫情防控监督文件、会议精神,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坚持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采取四举措强化市中级法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盯住关键少数,压实主体责任。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通过实地检查、电话抽查、暗访等方式监督检查该院党组及其班子成员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的落实情况。经查,自疫情发生以来,该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尹贵贤对10个基层法院及沿河县谯家镇白石溪村和后坪乡玉泉村进行了疫情防控指导,同时对碧江区法院疫情防控卡口点多次进行了督导。其它班子成员均分批下基层法院或疫情防控卡口点进行明察暗访。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肖明俊分别给石阡、玉屏法院送去疫情防控相关物资。

开展监督检查,落实防控责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对市中级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情况等内容,了解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擅离职守、瞒报漏报谎报等行为。督促市中级法院做好疫情排查、办公场所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疫情宣传引导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目前,该院共派出了43名志愿者参与协助碧江区法院承担的18个防控卡点工作。主要采取对入院侧门、执行局大门安排专人测量体温,每日给办公区域集中消毒,给上班干警配发医用口罩,机关食堂不聚集就餐、错峰取餐、干警弹性上班等内控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抓住重点领域,督促责任落实。针对法院审判执行业务工作中可能会有人员聚焦、人员流动较大的实际情况,督促市中级法院密切关注疫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并依法维护好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针对目前疫情形势,该院一是仍采取暂不开展集中执行,主要采取发布公告、智慧法院专网平台等方式开展执行工作。二是针对疫情变化,及时调整之前暂时关闭的诉讼服务与涉诉信访接待场所模式,于2月26日开放诉讼服务,自开放以来已送达案件材料193件次,接待当事人48人次,立案58件次。信访接待场所仍暂停开放,自疫情发生以来共收到来信5件次,电话接访157人次;三是开庭采取现场庭审以及网上同步庭审相结合方式进行。对不需要开庭的,按程序正常开展工作,对确需开庭的,不允许旁听人员参加,采取现场庭审或网上同步庭审方式进行。自疫情发生以来,共现场开庭审理1件次,诉中调解8件次,全市庭审涉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刑事案件1件次。

多举措监督提醒,严明工作纪律。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督促提醒重点防控岗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以及及时发送廉政监督微信等形式,加强市中级法院干部职工在防疫战期间思想状态的监督。安排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每天负责对市中级法院公众微信号、信息工作群、QQ群等进行监控,严防出现对抗疫情防控或造谣、传谣等问题的发生。该院通过制作展板、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等方式积极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等知识的正面宣传引导,到目前为止,无干部职工造谣、传谣问题发生。(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邱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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