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铜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积极履行监督职责,通过细摸底、强交流,既派驻又协助,“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动驻在部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近日,其所驻在的市中级法院疫情防控工作获得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和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少荣的肯定性批示。
谈心谈话凝聚合力。以贯彻落实市委办《印发<关于加强铜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铜党办发〔2017〕84号)为抓手,与院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深入交流、达成共识,支持改革、形成合力。推动召开院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在全院上下形成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舆论氛围。疫情发生后,院党组书记及时与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沟通,迅速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4个职能组,选派43名干警志愿者参加碧江区18个疫情防控卡点的值勤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建章立制同向发力。推动市中级法院党组制定《院党组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务会议事规则》,并印发《铜仁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或列席市中级法院党组会议和有关会议制度(试行)》,结合市中级法院实际,突出绩效目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两书”特色,指导制定个性化责任书,保障各项制度落地,实现“两个责任”互相促进同向发力。疫情发生后,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强化督查、积极推动,院党组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提示》,依托“贵州移动微法院”、微信调解群、互联网远程庭审等服务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络庭审,既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又有效杜绝了疫情传播风险。截止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受理网上立案申请604件,核查通过333件,转立案328件;通过微信调解93件;通过网络庭审案件130件。
信息共享有效对接。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与市中级法院党组充分利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平台共享机制等联系对接机制,及时通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传达上级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安排阶段性工作,实现信息共享互通,推动工作有效对接。疫情发生后,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检查10次,向院党组提意见建议5条。院党组高度重视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的意见建议,都是第一时间作出处理。截止目前,市中级法院未发生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及值勤相关规定等情况。
联合督查齐抓共管。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推动市中级法院党组制定实施方案,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加强督促检查,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清单,联合督查整改。紧盯重要节点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同向发力、齐抓共管良好工作格局。疫情发生后,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与市中级法院监察室联合对院机关食堂、立案大厅等开展专项督查,推动重点岗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形成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的自觉。(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