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二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落细落实,市院党组在第十三纪检监察组的配合下研究制定《中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中共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
《责任清单》严格对表对标中办《规定》明确的各项要求,对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内容和具体任务进行了细化实化。《问题清单》是结合上级巡视提出的问题,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走访人大代表收集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两项清单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时限到人。《责任清单》明确,院党组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院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抓好分管单位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检查、督促工作,层层压实市县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同时,对市院机关党委、办公室、检务督察室等相关机构、部门单位发挥好职能作用做出规定、提出要求,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对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提出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形成知责、明责、履责、尽责、问责的工作格局,促进正风肃纪常态化长效化,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纪律保证,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第十三纪检监察组)